医保:缴纳滞纳金是因为欠缴医疗保险费。每月25日前,延迟缴费的,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滞纳金。社保:自2011年7月1日起,对用人单位新发生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自欠缴之日起至用人单位申报补缴成功的前一日止,根据其欠缴金额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