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国商鞅变法中实行军功爵制,不管文官武官都只能通过打仗获取军功来获得官爵。
商鞅变法中的军功爵制,有力打击了春秋以前列国普遍存在的“世卿世禄”制度,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军功爵制的出现和确立,在先秦军事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在春秋以前列国普遍存在"世卿世禄"制度。国家在选拔人才,包括军事将领时,实行"亲亲尊尊"路线,主要在奴隶主贵族中选取。平日村社各级首领,战时也就是各级军官。战场上军功一录于村社首领名下,普通士兵无论在战争中立下多大功劳都被看作是因村社土地关系而产生的义务,军功不会改变他们的社会地位。战国时列国推行的变法运动,有力地打击了旧贵族特权。而废除"世卿世禄"制度,就为新的军功爵制出台准备了社会条件。秦是推行军功爵制最彻底的国家,对当时和后世的影响也最大。
《史记•商君列传》载,商鞅推行“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的军功爵制。司马贞<索隐>解释“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条说:“谓宗室若无军功,则不得入属籍。谓除其籍,则虽无功不及爵秩也。”至于“明尊卑爵秩等级”条:“谓各随其家爵秩之班次,亦不使僭侈逾等也。”可见当时是严格按照军功大小以“明尊卑爵秩等级”的,有无军功已成为衡量人们政治地位的重要因素,“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由此不难看出,战国时期各国已普遍建立了军功爵制。
这里的立军功主要是指平民老百姓,让他们有上升通道,像那种大将啊什么都不看人头的,要看战役里指挥这类的表现。
宋朝之前没有文武之分,当朝为官,出将入相,宋朝为了防止藩镇割据,区分文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