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低值易耗品一般进入周转材料科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对会计科目的设置做了如下的规定:企业在不违反确认,计量,
报告规定的前提条件下,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经营状况来自行增设,分拆,合并一些会计科目。所以根据这个规定。此次准则出台以后,如果执行企业准则的企业
只要在不违反大的原则前提下,是可以自行来增设科目。在这次会计科目中并未加入"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这样的科目。但是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自行决定是否增设,例如企业的低值易耗品或包装物需求量
非常的大,那么就可以增设这两个一级的会计科目。
如果企业的需求量并不是很大,或这类业务出现的并不是很频繁,那么就可以设一个"周转材料"一级科目。并在这个科目下设"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二级明细。
另外如果企业想要对低值易耗品的核算更为细致一些的话,可以再设三级明细"在库""在用""摊销"科
目(包装物也可以参照上述内容来设会计科目)。当然三级明细是否设置这还取决于低值易耗品在企业的重要程度,所以会计科目的设置完全是由企业的实际经营
情况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