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接受群众报案应当怎样处理

2024-12-03 08: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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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警方在接到群众报警后,会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结果。
  相关法律条文: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等应当登记,制作接受证据材料清单,并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必要时,应当拍照或者录音、录像,并妥善保管。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第一百七十条 公安机关应当保障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意公开自己的身份,应当为其保守秘密,并在材料中注明。
  第一百七十一条 对接受的案件,或者发现的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
  对于在审查中发现案件事实或者线索不明的,必要时,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进行初查。
  初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可以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采取询问、查询、勘验、鉴定和调取证据材料等不限制被调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
  第一百七十二条 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立即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办理手续,移送主管机关。
  第一百七十三条 经过审查,对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告知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依法调取公安机关已经收集的案件材料和有关证据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移交。
  第一百七十四条 经过审查,对于不够刑事处罚需要给予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

回答2:

1,第一时间出警到现场(有的现场需要马上保护,取证)。
2,带事主和嫌疑人回所做笔录,开报案回执。
3,在事主配合下对案件进行初查。
4,初查后,得出结论,治安案件 刑事案件 经济纠纷。。。
5,立案侦查,或者不在公安范围内的开具不予立案告知书。
6.。。。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7,,治安案件或者一般纠纷,可以调解处理,调解失败就行政处罚 刑事案件就要在规定的期限内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完毕) 检察院在移交法院审理

有什么问题具体说说 我可以帮你 我以前就是pol

回答3:

民警接到群众报案应及时出警,做好笔录和勘察工作,然后根据案情的具体情况立案侦查,如果涉及犯罪,会移交检察院,如果是属于检察院侦查范围,检察院将立案侦查,如果没涉及犯罪,属于一般违法事件,公安会做出相应的治安处罚。

回答4:

热情接待,详细听取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