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万个冷知识
这个要看实际每天的工作时间,一般一周不超过40小时,超过的部分算加班。
具体情况分析:如果周一至周五每天都是8小时,那么周六肯定算加班,应该按照平时工资的两倍支付加班工资。
不过具体情况还得看你合同怎么签,有时候工厂的人事会很坏,让你维权的时候没有依据,得不到法律支持。比如说,如果合同上没有签订具体工资,在你维权的时候,你的工资只能按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算。比如说上海市是1200,那么,如果一周加班一天,就是8个小时,你的加班工资应该这样算:1200/一个月的法定上班天数,就是去掉周六周日的天数,一般是22天。1200/22=54.5/天,你周六的加班工资=54.5X2=109。如果一月全勤,加班4天的话,你的工资应该是1200+109X4=1636,如果实际拿到手高于这个数字,那么这种情况你很难维权了,如果低于这个数字,可以维权得到这部分钱。但是如果合同明确签订每个月基本工资的话,那么实际拿到手的工资应该是套用刚刚的算法,用基本工资代替1200来算。比如说,合同签订基本工资是2000。那么2000/22X2X4+2000=2727元,是你实际应该得到的工资,如果低于这个数可以通过维权得到补偿,胜诉率99%
不过不知道重庆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的执行情况怎么样,上海是很好的,劳动者权利基本都会得到保护,但别的地方,尤其是小地方就不好说了,那帮人也不懂法的很多的。
最坏的打算就是通过诉讼解决问题喽。
呵,解说不尽的地方,大家补补哈。
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首先必须是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其次要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加班,也就是说劳动者若不同意加班有权拒绝。
根据劳动法,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应当及时通知员工并经员工同意。如果员工不同意,用人单位原则上不能强制加班,除非符合法定情形或具有充分的合理性。
按中国劳动法,一个礼拜工作40小时以后算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