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前科 因为寻衅滋事致人重伤 我没动手 会不会判刑

2024-12-03 15:4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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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在寻衅滋事行为,致使被害人重伤的,主犯按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2、发生寻衅滋事行为在场,是否参与、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共犯由警方调查确认。如果是寻衅滋事罪的从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前科的,酌情从重处罚。
  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回答2:

会的。因为你那是故意犯罪。且有前科。是累犯。 根据刑法第293条的规定。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累犯从重处罚!你未动手。但有组织或者教唆行为的不影响罪名的成立。

回答3:

没动手一般不会判刑,最多拘留十几天、半个月的,再进行一下思想教育啊!

回答4:

只要你在其中起作用,构成共犯的话,就有可能被判刑。

回答5:

寻衅滋事往往是多人共同进行,其中有动手的,有起哄的。只要有人致人重伤,你虽然没动手,那只是在寻衅滋事中所起的作用不同罢了。 根据刑法第293条的规定,只要认定你构成寻衅滋事罪,就一定会被判处相应的刑罚,如果你的“前科”是被判处过有期徒刑,而这次又会被判处有期徒刑,那就是累犯,会被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