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提出抗诉申请时限没有明确的规定。
1、刑事抗诉:
对于刑事诉讼中,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2、民事抗诉: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提出抗诉申请时限没有明确的规定。简单讲,如何你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二审终审判决后,仍然不服的,你可以提起申诉要求再审以及请求检察院提起抗诉;再审改判的,对再审不服的,还可以申请再审。
新《民事诉讼法》第209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3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根据这一条款,在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再审过一次之后,当事人唯一的程序权利就是向检察院申请再审检察建议或抗诉。检察院在接到当事人申请后,立案审查,审查期间为3个月。但是,新民事诉讼法并未规定当事人申请抗诉的期限。
3、检察院抗诉程序是否同样可以启动的再审审理程序?
根据修订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至一百九十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法律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符合法律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应当制作《抗诉书》。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抗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再审的裁定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再审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
4、再审审理完成之后,能否再次申请再审?
这个问题《民事诉讼法》并未做出明确的规定。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民事再审审查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法[2011]159号)的规定,“再审改变原审结果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认为有法定再审事由,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根据该规定,如果再审改变原审结果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可以再次申请再审;如果再审没有改变原审结果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一般不能再次申请再审。
抗诉没有时间限制。
这里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刑事案件中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对法院一审生效判决不服在时效内可以依法提起抗诉,另一种情况是法院的上校刑事判决人民检察院发现有违法裁判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抗诉,检察院抗诉一般是同级检察院提出由上级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抗诉。刑事案件中附带民事原告人,以及刑事被告人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提出上诉,对终审判决不服的可以申请再审(两年内),刑事案件的受害人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提出抗诉,但是抗诉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刑事案件申诉一般是没有时间限制的,类似于信访程序,过去报道刑事案件申诉几百次成功的案例很多。
民事案件种原被告双方对一审生效判决不服的可以在有效期内提出上诉,对终审判决不服的可以申请再审(俗称申诉),原被告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对生效民事判决抗诉。
上诉比抗诉容易,省事得多
生效以后就可以请求检察院提起抗诉,这个没有时间限制,如果你们那里有,那是你们当地检察院的内部规定,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