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秋,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这次会议制定了“中国宪法的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性质和根本政治制度,而且还规定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它体现了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原则的原则,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意志。宪法是新型中国的第一个社会主义宪法,教训中国人民革命胜利了,是建设社会主义的保证。 因此,“中国宪法的人民共和国”的本质,是新型的中国第一个社会主义宪法参考:人教版高中“中国近代现代史”(上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