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你们之间是合伙购房(协议),虽然没有书面约定,但是你们的行为,共同承担房贷,说明你们是这么个关系。
现在乙不付钱了,他违法了你们的约定,你可以以此2提出异议登记,表明对产证上登记的事实不符,然后再15内提起诉讼(因为你们已经协商不成了)。
不知道我的方法可行不,不过甲的利益肯定可以获得保障,你要把你自己的付款信息保存好,必要时,可以收集如对乙明确表达不再支付房贷的意思表达进行录音等证据。
从你说的情况来看,估计你们没有合伙购房的协议书之类的,只是你们是朋友关系,共同购房了,共同来还月供.房产证上也是你们共同的名字.而此时乙方不供了,也不给你出具书面材料以证实他不供了,此时为了保证月供不断,你得来承担月供.
因此目前最好的办法是你们两人协议解决,即乙方退出,由你一个人享有此房产权.那么就要办一个过户手续.如果对方不同意,你只有起诉来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