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法,单位没和我签合同的情况下工作了3年,现在单位辞了我,我该怎么维权?

2024-11-17 20: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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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为劳动者办理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在内的各项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每工作满一年发一个月的工资(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经济补偿,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但最多不得超过12个月。用人单位在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没有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应当支付50%的额外经济补偿金。
据此:根据你所述的情况分下如下:
1、单位应当为你补办各项社会保险,其中包括养老保险。对于单位不同意补办的,你可向你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2、《劳动合同法》虽然已经颁布,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劳动者双倍的工资,但该法将于2008年1月1日才开始实施,目前没有法律效力。因此,你不能向单位主张支付双倍工资。
3、单位辞退你,单位应当支付你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并应另行支付你3个月工资总额的50%的额外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