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是一种经营方式。所谓合伙,即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包括自然人与法人,为了一定的目的组织起来,共同从事某种经营活动,从而分享经营所得。《法国民法典》规定,合伙为2人或数人同意将财产共集一处,而以分配其经营所得为目的的契约。《保加利亚债与契约法》规定,依合伙契约,2人或数人约定联合各自之行为以达成共同之经济目的。其他国家关于合伙的定义也大同小异。
由上述概念可以看出,合伙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第一,合伙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组合形成的经营组织,它较独资经营具有集中力量,共同举办某种事业的特点。在经济生活中,一个人的能力是有限的,他有资金,可能没有技术;他有某种技能,又可能缺少管理能力,而通过合伙,有不同能力的人就可以组织起来,相互弥补各自的缺陷,以便集中多人力量,实现一个人在一定期限内难以实现的目的。
第二,组织合伙的目的是共同从事经营活动,从而分享经营所得。合伙不同于一般的商品交易活动。虽然两者均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从事的活动,但前者的合作是为了共同经营,享受经营成果,因而合作关系比较固定,期限一般也比较长;后者则是为了交易商品,交易对象往往不确定,交易行为大多也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即便不是瞬间即逝的现货交易,其行为的持续时间也不会很长。
第三,合伙人共同投资。从事经营活动必须有一定的资本及有关条件,包括资金、技术、经营场所、生产及管理人员等,这种条件需由合伙人向企业原始投入资本来形成。尽管合伙人投入的资本可以多种多样,既可以是现金、实物,也可以是技术等无形资产,经过合伙人一致同意,甚至可以以某人的劳务作为出资,但只出干股不出“资”是不能加盟于合伙企业成为合伙人的。
第四,合伙由全体合伙人共同经营,任一合伙人都有权参与合伙企业经营管理,对外代表合伙组织。根据合伙协议,合伙人也可以委托某一个或几个合伙人代表全体合伙人执行企业事务。
最后,由于合伙是多人共同投资形成的经营组织,合伙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及权利义务等内容,除法律有强制性规定者应服从法律外,均应由合伙协议来规范,协议是各合伙人从事合伙经营行为的基本准则,也是他们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依据。
由于合伙经营是一种比较普遍的经营方式,国家法律对此专门作了规定,不仅民法通则对个人合伙与企业联营问题有所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还于1997年发布了《合伙企业法》。这两部法律对合伙经营的有关问题都作了具体规定。
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简言之,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
作为口语,有时将法人代表也称为法人。
法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与自然人相对称的,两者相比较有不同的特点:第一,法人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义上的"人",而不是实实在在的生命体,其依法产生、消亡。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生存的人,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称为该国的公民。自然人的生老病死依自然规律进行,具有自然属性,而法人不具有这一属性。第二,虽然法人、自然人都是民事主体,但法人是集合的民事主体,即法人是一些自然人的集合体。例如大多数国家(包括我国)的公司法都规定,公司法人必须由两人以上的股东组成。对比之下,自然人则是以个人本身作为民事主体的。第三,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与自然人也有所不同。根据《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法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一)依法成立。即法人必须是经国家认可的社会组织。在我国,成立法人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根据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而成立。如机关法人一般都是由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而成立的。二是经过核准登记而成立。如工商企业、公司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后,成为企业法人。
(二)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法人必须拥有独立的财产,作为其独立参加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独立的财产,是指法人对特定范围内的财产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能够按照自己的意志独立支配,同时排斥外界对法人财产的行政干预。
(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法人的名称是其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的标志符号。名称应当能够表现出法人活动的对象及隶属关系。经过登记的名称,法人享有专用权。法人的组织机构即办理法人一切事务的组织,被称作法人的机关,由自然人组成。法人的场所是指从事生产经营或社会活动的固定地点。法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法人的住所。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指法人对自己的民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法人的组成人员及其他组织不对法人的债务承担责任,同样,法人也不对除自身债务外的其他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我国的法人主要有四种:机关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和社团法人。
法人:是与公民对称的另一类主体。《民法通则》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义务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不是人!是相对自然人而言的。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简言之,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
我先解释你第二个问题:是不是所有的企业都要求有一个法人?
你的问题有误,大概你想问的是“是不是所有的企业都要求有一个法人代表?”
比如广州XX公司,“广州XX公司”就是法人,然后这公司的股东选张三做广州XX公司的法人代表,那么张三就是广州XX公司的唯一法人代表了,这个公司法人代表只有一个。
那么当然,如果广州JJ公司又请张三做法人代表,那么张三既是广州XX公司的法人代表,又是广州JJ公司的法人代表。
你问法人是干什么的,那么你要了解什么是法人:
法人必须是经国家认可的社会组织。在我国,成立法人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根据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而成立。如机关法人一般都是由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而成立的。二是经过核准登记而成立。如工商企业、公司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后,成为企业法人。
我估计你的第一个问题“企业法人的具体任务是什么?”也是问“企业法人代表的具体任务是什么?”
法人对自己的民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法人的组成人员及其他组织不对法人的债务承担责任,同样,法人也不对除自身债务外的其他债务承担民事责任。就是说,如果出现广州JJ公司状告广州XX公司,那么张三作为法人代表,就要出庭。到出庭那天张三代表广州JJ公司和广州深圳市XX公司(现实不可能)当然,张三只是法人代表不是法人,不对法人的债务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