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检察院不起诉会有案底吗

2024-11-19 21: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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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醉驾检察院相对不起诉是没有案底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醉驾已经涉及到危险驾驶罪,是需要追究相关刑事责任的,但是检察院如果没有起诉那就是没有案底的。
我国法律没有案底一说,只有前科和犯罪记录。犯罪记录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但是如果确实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以后,会有犯罪记录。因此,检察院不起诉说明行为人并未被法律定罪,也就是无罪之人,自然是没有犯罪记录的。前科主要是指行政处罚的处罚记录,当地公安机关都会将相关档案、信息进行保存的。但上述两样记录不是对任何人都开放的,只有国家机关给予办案需要,报请有权机关审批后,记录才对外提供。不对普通单位或个人提供查询业务。
1、醉酒驾驶可定为“危险驾驶罪”,是刑事犯罪,经过起诉的,会进入档案,就是留有案底。
2、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从而决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一种决定。由于免予起诉的取消,对于其适用的对象,则扩充到不起诉中来。因此,醉驾不起诉了,免于刑事处罚,仅有行政处罚,不会留下案底。
3、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诉讼法修改后的不起诉决定的适用范围是: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
(7)凡是不起诉的案件,应制作不起诉决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