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普通地下室规范使用的指导意见(试行),地下室不让住了
公安海淀分局
(1)将用于散租住人的普通地下室列为重大治安安全隐患点位,对拒不配合综合整治工作的普通地下室点位进行查处。
(2)全程参与普通地下室综合整治工作,对相关执法部门的检查、取证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执法保障,对妨碍行政执法工作的当事人依法进行处理。
地下室是指房间地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二分之一。多层和高层建筑物需要较深的基础,为利用这一高度,在建筑物底层下建造地下室,既可增加使用面积,又可省去房心回填土,还算比较经济。
扩展资料:
地下室一般由顶板、底板、侧墙、楼梯、门窗、采光井等组成。
地下室的顶板采用现浇或预制混凝土楼板,板的厚度按首层使用荷载计算,防空地下室则应按相应的防护等级的荷载计算。
在地下水位高于地下室地面时,地下室的底板不仅承受作用在它上面的垂直荷载,还承受地下水的浮力,因此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抗渗透能力和抗浮力的能力。
地下室的外墙不仅承受上部的垂直荷载,还要承受土、地下水及土壤冻结产生的侧压力,因此地下室墙的厚度应按计算确定。
地下室的门窗与地上部分相同。当地下室的窗台低于室外地面时,为了保证采光和通风,应设采光井。
采光井由侧墙、底板、遮雨设施或铁箅子组成,一般每个窗户设一个,当窗户的距离很近时,也可将采光井连在一起。
参考资料: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普通地下室规范使用的指导意见(试行)
政府有段时间出新规,因为安全隐患和脏乱差等问题,已经不允许租让地下室给他人居住了。
一、厨卫阳台地下室禁住
北京市住建明确了出租房人均居住面积的最低限和单个房间居住人数的最高限。同时规定,出租住房应当以规划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进行分割出租,不得按照床位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二、非居住用途地下室不得出租居住
北京地下室出租规定使用地下空间要符合规划确定的用途,不得擅自改变。地下空间用于出租的,应按本市房屋租赁管理的相关规定登记。禁止将违法建设的地下空间出租,禁止将规划用途为非居住用途的地下空间出租居住。
三、地下室存安全隐患将停用
地下空间存在结构安全问题,没有通风、空调系统或系统不卫生等问题,将责令使用人停止使用、搬出地下空间。如果使用人拒不搬出,情况紧急危及公共安全,区县人民政府可责成有关部门组织搬出。
扩展资料:
这是北京第5次修订房屋租赁法规,在此之前,是2007版房屋租赁法规,市政府解释称:2007版房屋租赁法规实施后,出租房屋管理出现了一系列新问题,如出租人擅自缩短租赁期限、提高租金标准;群租现象较为突出等,因此再次修规。
政府可以制定指导价,以防止房租盲目上涨
政策:租赁市场在短期内出现租金较大波动等异常变化,市人民政府可以授权市发展改革、市建设(房屋)等行政部门采取必要的临时干预措施,稳定租赁市场。
解读:租金上涨对于CPI的影响越来越大,而且也会影响到中低收入家庭的生活。此次提出政府可以采取必要的临时干预措施,是一个很重要的信号,需要关注下一步出台的具体措施。
参考资料:北京房屋租赁管理规定 百度百科
最近在北京市领导的带领下,对北京市朝阳区的个别地下室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是脏乱差,存在很多安全隐患,领导立即召开会议,要求立即停止对地下空间的开发与居住。就这个问题我们是不是应该进行深刻讨论在下决定。如果关停有几种问题我们该怎样解决?
1整个北京市居住在地下室的人口多达上百万,而且这些人大部分是低收入的外来务工人员,平均月薪不会超过2500元,就现在北京市的房价,四环外一居室平均出租在1500元左右,而这些人初了租房外还剩下1000元;还要吃饭;交通;电话通讯的各项负担,我们简单的算一下,基本不会剩下多少,如果有个感冒发烧那就更是没钱去看病了。如果是涨工资也可以,但是这些外来务工人员的单位基本上是个人集体,涨工资是非常难的,基本上是实现不了。市场上卖农副产品的一个月平均也就在3000元左右,但是这些人都是一家人来的北京,还要供孩子上学读书。
2这些上百万的人口基本上是担负着北京市的超市服务员;饭店服务员;农副产品市场人员;物业维修人员;北京保洁清洁人员等;甚至有些高收入的白领也在此居住;(因为市里的居室更贵,住的远上班会迟到,只能住公司附近的地下空间)如果这些人没有住处,一起流向社会,对社会的安定会是什么样的。对现在过快增长的房价会是怎么样的,结果就是房价疯狂的涨,菜价也不会回落,社会的安全我也就不用多说了。大家一想就会很清楚。
3就算是这些人都回到老家,北京现在会不会有人买菜,会不会有人清扫马路,会不会有人在给维修水管和暖气,到那个时候北京会是什么样子。我们大家应该去想想。这些人是给北京带来很多服务的人员啊~!(尽管这些人有时候会给北京市民带来一些扰民,我们是不是也应该理解呢,毕竟我们都是中国人!!)
4这些地下空间不完全都是脏乱差,有些地下空间是老百姓花了一生的心血装修的,如果不叫他们做了,那就是血本无归,惨剧也会相继发生,甚至也会有跳楼的现象。装修不好的;存在安全隐患的我们是不是可以限期整改或者停业整顿;对于做的好的我们政府是不是应该加以表扬或者树立模范标杆,大家学习学习啊~!或者在想别的办法加以解决.
这几条也就是我个人的思考,市领导是不是应该讨论一个合理的结果在决定,我们也是中国人,也要生活,也有父母需要照顾,不要把我们外来北京务工的人员“赶尽杀绝”啊!!!期待北京市有关领导对我们外来务工人员的深切关怀!!切实做到我们需要的地方来!!在这里先行谢谢领导了!!!!!!!!!!!!!!
好多人现在都住的好好的 主要针对的是人防的那种 一般都没有问题
这项决策不知道领导怎么考虑的,很多公寓和地下室宁愿空着也不让住人,说是有安全隐患,有较大安全隐患的可以不让住,小安全隐患可以整改呀。怎么能全盘就给端了?试问哪栋建筑物没有安全隐患?一些领导为了自己的政绩才不管你民生呢!
那么多地下室,都不让住人了,北京的房租得贵到什么地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