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邦名字的来历
刘邦本来即无名(邦)也无字(季),而只有姓(刘),因为他当时是个平民,甚至平民都不如,而是一个无赖,因为他40岁还没娶到老婆。后来他的名字是编造的,他是他母亲和龙生出来的也是编造的,为了提高自己的身份。
《史记》、《汉书》里记载中,都没有刘邦名“邦”的记载,这个名字是日后才取的。在《汉书音义》中,苟悦诠释道:“讳邦字季,邦之字曰国。”“邦”是“国”的意思,也就是成功之后,刘邦才自己取了“邦”这个名字,究竟是当汉王的时候或是即帝位以后才有的,就无法考证了。
当时,一般平民都是只有姓没有名字。由于只是平凡农户,出身低微,刘氏一族都不可能有名字。《史记》中的太公,就是“刘爷爷”,刘媪则是“刘妈妈”,这显然不是什么体面或有意思的称呼。
刘邦字“季”不是真正的“字”。中国古代兄弟以排行顺序,便有伯、仲、叔、季的称呼。老大叫作伯,老二叫作仲,老三叫作叔,老四叫作季。 季为小名。
据史料记载,刘邦的大哥的确叫作刘伯,二哥也叫作刘仲,排行老四的刘邦,从小被称为刘季,不算有什么意义的字了。
有趣的是《史记》和《汉书》中,所有的文字都不见“邦”,可见的确有所避讳,但对“季”字则并不避讳。也就是说“邦”的确是刘邦的名,但季则只是排行代表,本身并没有什么意义。
《史记。高祖本纪》 高祖,沛丰邑中阳里人,姓刘氏,字季。父曰太公,母曰刘媪,其先刘媪尝息大泽之陂,梦与神通,是时雷电晦冥,太公往视,则见蛟龙于其上,已而有身,遂产高祖。
称别号
“别号”也叫别字。有别号的多是文人,一般是自己命取,也有为他人所加称。如东晋诗人陶渊明自号“五柳先生”;唐代诗人李白自号“青莲居士”;宋代散文大家王安石自号“半山”;明代学者王守仁,因曾在家乡余姚阳明洞旁筑室而居,世人称之“阳明先生”,又加上姓氏省称为“〔王〕阳明”.别号命取随便,称用也随便,可以用于各种人称自称别号不是尊称,称人别号却有尊称意味,因为以别号称人毕竟避开了直接称名,故别号也叫别字。别号有两字的,也有三字以上的,为称用简便,字多的往往缩减为两字:如上举“〔王〕阳明”再如宋代文学家苏轼号“东坡居士”,省为“〔苏〕东坡”;宋代女词人李清照号“易安居士”,省为“李易安”。此外,僧道出家人的法号、道号实际上也是别号;死后追加的则同于谥号;生前由皇帝钦赐的,又类似赠号。钦赐法号、道号例如《醒世恒言》第十二卷“神宗道:‘卿既通内典:,赐卿法名了元,号佛印,就于御前披剃为僧。’”“号佛印”之“号”即法号.宋·高承《事物纪原·道释科教部》“元魏世祖时,赐冠谦之天师之号,后汉张道陵亦有天师之称。唐玄宗赐李含光曰玄静先生,此赐号先生之始也。宋朝缘唐事有赐号先生处士者真宗时,陈抟赐号希夷先生,神宗时,张噩赐号冲请处士,是也。”
还有一种用任官地名或籍贯地名代人名称的尊称称法,而且加上姓氏可以作人的专称。如唐代的韩朝宗,曾任荆州大都督府长史,李白在《与韩荆州书》中称他为“韩荆州”“生不用封万户侯,但愿一识韩荆州。”唐代的柳宗元被称为“柳柳州”和“柳河东”,前者是任官地名(柳宗元曾任柳州刺史),后者是籍贯地名(今山西省境内黄河以东)。北宋的王安石被称为“王临川”或“临川先生”,也是称籍贯地名(今江西抚州市)。这种称呼一般要在地名上加姓氏或加称“先生”之类如果只称地名就得注意语境否则会被误认为地名,如《资治通鉴·汉纪·建安十三年》“豫州军虽败于长板”,不是说“豫州”之地的军队,而是说“刘豫州”(刘备)的军队。
这种以地代人的名称,既非名也非字,但类等别号,只不过是非正式的,与正式的别号有所区别:别号可以自己命取,也可以为他人所加称,这种名称皆为他人加称,不能自己命取。并且也很特别,限于用任官地名或籍贯地名,属于用借代称法的另一类称谓礼貌式,因涉及人名,顺便提及。
2.称谥号和尊号
“谥号”是给已故帝王、公卿大夫等追加的称号。王力《古代汉语》下有定义“古代帝王、诸侯、卿大夫、高官大臣死后,朝廷根据他们的生平行为给予一种称号,以褒贬善恶,称为谥或谥号。”杨伯峻《春秋左传注》有阐释“谥,死后依其人之行事而赐名。此礼盖起于宗周共工、懿王诸王之后。”《国语·楚语上》有一段关于议谥的记述:楚共王生前自认为“不德,失先君之业,覆楚国之师,”遗言死后谥“灵”或“厉”(皆贬义)。共王死后大夫议谥,有人评价他“而知其过,可不谓‘恭’乎?”于是建议谥为“恭”(褒义)。共通恭,称为共王。可见当初谥号有褒有贬,自唐以后一般只取褒义,因此后代称谥号已纯属褒誉、颂扬。
“尊号”是尊崇皇帝、皇后所加的称号。尊号同谥号的主要区别有四点:一是尊号是生前所上,谥号是死后追加;二是尊号都是尊崇褒美,谥号当初有褒有贬;三是尊号还有用于帝后的情况,谥号只用于天子诸侯、公卿大臣等,不用于帝后;四是尊号可以累加,字数较多,可多至十余字,谥号不累加,字数只有一字、两字,最多三字。但是尊号同谥号的实质一样,都是用来评定人物,作为称号。上尊号起于秦代《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群臣“昧死上尊号,王为‘泰皇’”,于是秦王自尊为“始皇帝”。汉代的尊号实际就是谥号《汉书·高,帝纪》记载“上尊号曰高皇帝”。颜师古集注:“尊:号谥也”。从唐代开始,不论生前死后都加尊号,死后加的实际也是谥号。唐玄宗本人在开元二十七年上尊号为“开圣文神武皇帝”,到天宝十三年又累加为“开元天地大宝圣文神武证道孝德皇帝”,有十六字之多。清代同治皇帝尊生母皇太后为“慈禧”,则是后世为皇后上尊号的例子,只不过这时已将皇后的尊号名称改作“徵号”。
3.称庙号
“庙号”是给已故皇帝的立庙取的名号。从汉代开始,庙号都带有“祖”字或“宗”字。“祖”称开国皇帝,如太祖、高祖、世祖“宗”称以后嗣君,,如太宗、世宗、德宗、英宗等。把庙号加在谥号前面,就构成了已故皇帝称号的全称,如汉高祖———太祖/高皇帝,汉文帝———太宗/孝文皇帝,汉武帝———世宗/孝武皇帝。只用庙号作为已故皇帝称号的简称是从唐代开始(之前是简称谥号)。唐代的尊号(有的实为谥号),由于字数太多不便称呼,便以简代繁改称庙号,如上文所举唐玄宗的尊号竟多达十六个字,只称庙号“玄宗”。宋、元沿称。附带说说,到明、清因各个皇帝的年号不变,又出现了称年号的称法,但年号只是代用的称号,不是尊称。如明太祖(朱元璋)称为“洪武皇帝”,简称“洪武”;清德宗(爱新觉罗载 )称为“光绪皇帝”,简称“光绪”。洪武、光绪都是年号。
4.称封赠命号
“封赠命号”是朝廷授给官僚的妻室或父母等先辈的爵位称号,原则上“生曰封,死曰赠”。封、赠从晋代开始直到清代。北宋欧阳修在宋仁宗庆历元年始得封赠亲属,后官至参政知事(副宰相),得以封赠三代,他在《泷冈阡表》里有记载:
自先公之亡二十年,修始得禄而养。又十有二年,始得赠封其亲……故自嘉佑以来,逢国大庆,必加宠锡(赐):皇曾祖府君累赠金紫光禄大夫太师中书令,曾祖妣封楚国夫人,皇祖府君累赠金紫光禄大夫太师中书令兼尚书令,祖妣累封吴国太夫人,皇考崇公累赠金紫光禄大夫太师中书令,皇妣累封韩国太夫人,今上初郊,皇考赐爵为崇国公,太夫人进号魏国。
“累赠”就是累积多次到最后最高的赐赠。其中的大夫、太师、中书令等本是官职,宋代列为赠爵,这种赠爵只有荣誉虚名,不同古代的官爵有职有权、有奉禄。从这段文字中,我们对封建时代的封赠命号能窥见一斑。封赠命号较普遍的还有国公、太夫人、孺人、太君、恭人、宜人等。有的命号也被借用来作一般尊称,可以称呼非有其号的普通人,这又属于另一类礼貌式。
三、讳称
古代以称人的正名为不恭,这是出于古人的忌讳。《左传·桓公六年》“周人以讳事神:,名,终将讳之。”由是产生了“人名避讳”。人名避讳最初用于死者,后来发展到也施于活人。人名(特别是君主和尊长之名)不能随便乱称,否则就要犯讳。犯讳小则有失于礼,大则会构怨结仇甚至触法获罪。出于避讳为了避免直接称出所讳之名,又有以“某”代名甚至字,和在人名前加称“讳”或以“讳”代名的称法,称之为“讳称”。“讳”只代正名,而“某”除了能代正名还可以代表字。
在古代称谓礼貌语中,对人的称呼很讲究,“古人对于称呼有一种礼貌式,就是不用人称代词,而用名词。称人则用一种尊称,自称则用一种谦称。”于是对人名的称呼也有特定的称法,形成了一类称谓礼貌式:用字、号称人,表示尊敬;用名自称,表示谦逊。
一、称名和字
古人的名字分为名(正名)和字(表字)。取名较随便,取字要行冠礼。男子须到二十岁才加冠取字,仪式还很庄肃,得占卜吉日,到宗庙举行。《礼记·冠义》说“礼仪之始:,在于容体。”又说“冠:者,礼之始也。”古人讲究礼仪,认为加冠正容是礼仪之始,十分重视。取字与加冠同时进行,可见其比取名庄重严肃,故用字也当比用名庄重严肃。在古人看来用字称人能表示恭敬,用名称人就显得轻慢。对此《春秋左传》有记述。鲁桓公七年,《春秋》:“夏, 伯绥来朝。邓侯吾离来朝。”《左传》“七年春:, 伯、郑侯来朝,名,贱之也。”鲁庄公二十五年《春秋》,“二十有五年春:,陈侯使女叔来聘。”《左传》“二十五年春:,陈女叔来聘,始结陈好也。嘉之,故不名。”对来鲁国朝拜的伯、邓侯,鲁史记录直书其名“绥、吾离”,是表示轻视;而对来鲁国结盟友好访问的陈国使者,鲁史记录不书其名而书其字“女叔”,是表示尊敬以嘉奖女叔的友好行为。《左传》明确地说明了称名和称字的显然差别。在这种观念下,古人对称名和字很慎重,除非尊长对卑幼或有特殊情况是不能随便用名来称人的;相反用字自称就不谦虚.自称只能用名。例如:
(1)卫公朝问于子贡,曰:“仲尼焉学”?《论语·子张》
(2)陵与武饮数日,复曰“子卿壹听陵言”。:《汉书·苏武传》
(3)窃以为与君实游处相好之日久,而议事每不合,所操之术多异故也。(宋·王安石《答司马谏议书》
(4)子路曰“有是哉:,子之迂也!奚其正?”子曰“野:哉由也……”《论语·子路》
(5)长沮曰“夫执舆者为谁:?”子路曰“为孔丘”。问:于桀溺,桀溺曰“子为谁:?”曰“为仲由:!”又《微子》
(6)子贡问“师与商也孰贤:?”子曰“师也过:,商也不及”。(又《先进》)
例(1)公孙朝与子贡谈话时用字旁称孔子,孔子名丘字仲尼《论语》里称字只限于旁称,,这代表了先秦时代称字的用法。例(2)李陵与苏武对话时用字面称苏武,自称名。苏武字子卿。这说明汉代以后称字可以用于对称。例(3)王安石在给司马光的信中用字称对方。写信如面谈,也是对称。司马光字君实。例(4)子路与老师孔子对话,孔子用名(由)对称子路,子路名仲由,这是尊称卑。例(5)子路用孔子的名回答长沮的询问,这是特殊情况,如果不用名而用“夫子”(老师)之类的称呼回答,对方仍弄不清是谁。这种特殊情况下尊卑逆向称名的称呼也只限于旁称。例(6)子贡与老师谈论另外两个学生颛孙师和卜商,子贡称呼他们的名,这又是学生当着老师的面称其他学生的特殊情况,是出于对师长的尊敬。
二、称“号”
古代一部分人除了有名、字外,还有号。广义的“号”有各种类型,能用来作尊称的有:可以随意命取的别号,由朝廷追尊或赐与的谥号、尊号、庙号和封、赠命号等称号。“别号”人人可以具有,也是人的专有名称“称号”唯封建特权阶级才能享用,虽不全等于人的专名,但毕竟也是人的一种名称,仍列为“号”。
1.称别号
“别号”也叫别字。有别号的多是文人,一般是自己命取,也有为他人所加称。如东晋诗人陶渊明自号“五柳先生”;唐代诗人李白自号“青莲居士”;宋代散文大家王安石自号“半山”;明代学者王守仁,因曾在家乡余姚阳明洞旁筑室而居,世人称之“阳明先生”,又加上姓氏省称为“〔王〕阳明”.别号命取随便,称用也随便,可以用于各种人称自称别号不是尊称,称人别号却有尊称意味,因为以别号称人毕竟避开了直接称名,故别号也叫别字。别号有两字的,也有三字以上的,为称用简便,字多的往往缩减为两字:如上举“〔王〕阳明”再如宋代文学家苏轼号“东坡居士”,省为“〔苏〕东坡”;宋代女词人李清照号“易安居士”,省为“李易安”。此外,僧道出家人的法号、道号实际上也是别号;死后追加的则同于谥号;生前由皇帝钦赐的,又类似赠号。钦赐法号、道号例如《醒世恒言》第十二卷“神宗道:‘卿既通内典:,赐卿法名了元,号佛印,就于御前披剃为僧。’”“号佛印”之“号”即法号.宋·高承《事物纪原·道释科教部》“元魏世祖时,赐冠谦之天师之号,后汉张道陵亦有天师之称。唐玄宗赐李含光曰玄静先生,此赐号先生之始也。宋朝缘唐事有赐号先生处士者真宗时,陈抟赐号希夷先生,神宗时,张噩赐号冲请处士,是也。”
还有一种用任官地名或籍贯地名代人名称的尊称称法,而且加上姓氏可以作人的专称。如唐代的韩朝宗,曾任荆州大都督府长史,李白在《与韩荆州书》中称他为“韩荆州”“生不用封万户侯,但愿一识韩荆州。”唐代的柳宗元被称为“柳柳州”和“柳河东”,前者是任官地名(柳宗元曾任柳州刺史),后者是籍贯地名(今山西省境内黄河以东)。北宋的王安石被称为“王临川”或“临川先生”,也是称籍贯地名(今江西抚州市)。这种称呼一般要在地名上加姓氏或加称“先生”之类如果只称地名就得注意语境否则会被误认为地名,如《资治通鉴·汉纪·建安十三年》“豫州军虽败于长板”,不是说“豫州”之地的军队,而是说“刘豫州”(刘备)的军队。
这种以地代人的名称,既非名也非字,但类等别号,只不过是非正式的,与正式的别号有所区别:别号可以自己命取,也可以为他人所加称,这种名称皆为他人加称,不能自己命取。并且也很特别,限于用任官地名或籍贯地名,属于用借代称法的另一类称谓礼貌式,因涉及人名,顺便提及。
2.称谥号和尊号
“谥号”是给已故帝王、公卿大夫等追加的称号。王力《古代汉语》下有定义“古代帝王、诸侯、卿大夫、高官大臣死后,朝廷根据他们的生平行为给予一种称号,以褒贬善恶,称为谥或谥号。”杨伯峻《春秋左传注》有阐释“谥,死后依其人之行事而赐名。此礼盖起于宗周共工、懿王诸王之后。”《国语·楚语上》有一段关于议谥的记述:楚共王生前自认为“不德,失先君之业,覆楚国之师,”遗言死后谥“灵”或“厉”(皆贬义)。共王死后大夫议谥,有人评价他“而知其过,可不谓‘恭’乎?”于是建议谥为“恭”(褒义)。共通恭,称为共王。可见当初谥号有褒有贬,自唐以后一般只取褒义,因此后代称谥号已纯属褒誉、颂扬。
“尊号”是尊崇皇帝、皇后所加的称号。尊号同谥号的主要区别有四点:一是尊号是生前所上,谥号是死后追加;二是尊号都是尊崇褒美,谥号当初有褒有贬;三是尊号还有用于帝后的情况,谥号只用于天子诸侯、公卿大臣等,不用于帝后;四是尊号可以累加,字数较多,可多至十余字,谥号不累加,字数只有一字、两字,最多三字。但是尊号同谥号的实质一样,都是用来评定人物,作为称号。上尊号起于秦代《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群臣“昧死上尊号,王为‘泰皇’”,于是秦王自尊为“始皇帝”。汉代的尊号实际就是谥号《汉书·高,帝纪》记载“上尊号曰高皇帝”。颜师古集注:“尊:号谥也”。从唐代开始,不论生前死后都加尊号,死后加的实际也是谥号。唐玄宗本人在开元二十七年上尊号为“开圣文神武皇帝”,到天宝十三年又累加为“开元天地大宝圣文神武证道孝德皇帝”,有十六字之多。清代同治皇帝尊生母皇太后为“慈禧”,则是后世为皇后上尊号的例子,只不过这时已将皇后的尊号名称改作“徵号”。
3.称庙号
“庙号”是给已故皇帝的立庙取的名号。从汉代开始,庙号都带有“祖”字或“宗”字。“祖”称开国皇帝,如太祖、高祖、世祖“宗”称以后嗣君,,如太宗、世宗、德宗、英宗等。把庙号加在谥号前面,就构成了已故皇帝称号的全称,如汉高祖———太祖/高皇帝,汉文帝———太宗/孝文皇帝,汉武帝———世宗/孝武皇帝。只用庙号作为已故皇帝称号的简称是从唐代开始(之前是简称谥号)。唐代的尊号(有的实为谥号),由于字数太多不便称呼,便以简代繁改称庙号,如上文所举唐玄宗的尊号竟多达十六个字,只称庙号“玄宗”。宋、元沿称。附带说说,到明、清因各个皇帝的年号不变,又出现了称年号的称法,但年号只是代用的称号,不是尊称。如明太祖(朱元璋)称为“洪武皇帝”,简称“洪武”;清德宗(爱新觉罗载 )称为“光绪皇帝”,简称“光绪”。洪武、光绪都是年号。
4.称封赠命号
“封赠命号”是朝廷授给官僚的妻室或父母等先辈的爵位称号,原则上“生曰封,死曰赠”。封、赠从晋代开始直到清代。北宋欧阳修在宋仁宗庆历元年始得封赠亲属,后官至参政知事(副宰相),得以封赠三代,他在《泷冈阡表》里有记载:
自先公之亡二十年,修始得禄而养。又十有二年,始得赠封其亲……故自嘉佑以来,逢国大庆,必加宠锡(赐):皇曾祖府君累赠金紫光禄大夫太师中书令,曾祖妣封楚国夫人,皇祖府君累赠金紫光禄大夫太师中书令兼尚书令,祖妣累封吴国太夫人,皇考崇公累赠金紫光禄大夫太师中书令,皇妣累封韩国太夫人,今上初郊,皇考赐爵为崇国公,太夫人进号魏国。
“累赠”就是累积多次到最后最高的赐赠。其中的大夫、太师、中书令等本是官职,宋代列为赠爵,这种赠爵只有荣誉虚名,不同古代的官爵有职有权、有奉禄。从这段文字中,我们对封建时代的封赠命号能窥见一斑。封赠命号较普遍的还有国公、太夫人、孺人、太君、恭人、宜人等。有的命号也被借用来作一般尊称,可以称呼非有其号的普通人,这又属于另一类礼貌式。
三、讳称
古代以称人的正名为不恭,这是出于古人的忌讳。《左传·桓公六年》“周人以讳事神:,名,终将讳之。”由是产生了“人名避讳”。人名避讳最初用于死者,后来发展到也施于活人。人名(特别是君主和尊长之名)不能随便乱称,否则就要犯讳。犯讳小则有失于礼,大则会构怨结仇甚至触法获罪。出于避讳为了避免直接称出所讳之名,又有以“某”代名甚至字,和在人名前加称“讳”或以“讳”代名的称法,称之为“讳称”。“讳”只代正名,而“某”除了能代正名还可以代表字。
1.称“某”
“某”在文言里是有一个很特殊的代词,它兼有指示和称代的作用,既不同于一般的指示代词,也不同于一般的人称代词。“某”的主要特点和作用是隐名指代,用来隐代人时,可以直接代人的姓名,不但可以代全称,还可以只代姓名其中的一部份。这些都是其他代词所不具备的特点。吕叔湘先生把“某”命名为“隐名代词”,较其他命名更科学。正因为“某”能隐代人的名称,便有取代正名或表字的作用。古人既然以称人之名为不恭,当出于避讳用“某”隐代尊者、长者之名,特别是同讳”结合称“讳某”时,则是一种“讳称”形式,讳称属于尊称;用“某”代人表字作称呼(特别是称已故尊长),是扩大了范围连表字也避讳的讳称,也是尊称。按理名不能自讳,当用“某”代名自称时,在一定的场合则应视为用名谦称。自称常见于书信等实用文、书序、笔记,也见于文艺作品。尊称用例:
(1)史乃册祝,曰“惟尔元孙某:,遘厉虐疾……以旦代某之身。”《尚书·金 》
(2)〔诸侯〕死曰“薨”,复曰“某甫复矣”。:《礼记·曲(礼下》
(3)先君讳某,字某。(宋·谢翱《登西台痛哭记》)
例(1)周武王在病危时,周公〔旦〕说愿以己身代武王之死。周公说话时是实称武王之名,史官记录以臣不名君而以“某”相代,这是体现在书面上的一种讳称方式,具有以讳达尊的作用。例(2)“某甫”代人表字是泛指虚称。古人以“甫”为表字的标志,往往在表字后面加称“甫”,如孔子字“尼”,可以加排行“仲”称“仲尼父”(父同甫)。“某甫”在这里是泛指虚代已死的诸侯。整句话的意思是说:把诸侯的死叫做“薨”,招魂时(不能称名)只能称他的表字。郑玄注“某甫:,且字,以臣不名君,且为某之字呼之。”例(3)“讳某、字某”代人正名和表字是实指虚称。谦称用例:
(4)某启:昨日蒙教,窃以为与君实游处相好之日久,而议事每不合,所操之术多异故也。(宋·王安石《答司马谏议书》)
(5)受性刚简,学迂材下。(宋·苏轼《答谢民师书》)
(6)某执书以泣,遂编次为三十通,行于世。(唐·刘禹锡《唐故尚书礼部员外郎柳君集记》)
(7)至和元年七月某日,临川王某记。(宋·王安石《游褒禅山记》)
例(4)(5)用“某”自称见于书信。在《答司马谏议书》中,王安石称对方(司马光)用其表字“君实”作尊称,自称一处用“我”,五处用“某”;在《答谢民师书》中,苏轼称对方(谢民师,名举谦)用尊称词“左右”,自称三处用名(轼),一处用“某”。可见两例中的“某”都具有代名谦称的作用,不能把它们同一般人称代词“吾、予、我”等同等看待,否则既不合古人的习惯,也不礼貌。例(6)用“某”自称见于书序,当是代名“禹锡”作谦称。例(7)王安石在笔记体文中用“某”加姓氏落款,又是一种特殊用法。“王某”即是“王安石”,等于代名自称。这里如果把“某”视为一般人称代词“吾、予、我”等,则不通。再比较文艺作品中的两个例子:
(8)某乃晋国大将屠岸贾是也。(元·纪君祥《赵氏孤儿》楔子)
(9)因问之曰:“公尊颜充腴,以何调理而至此?”对曰“某无他法:,只食淡三十年矣。”又问之曰:“君居何职?”对曰“某举孝廉……官封正义郎。”:《三国演义》第(十四回)
例(8)是元杂剧中人物出场时贯用的自我介绍独白,自称“某”后接着报名,可见这“某”不是代名而等同于人称代词“我”,没有自谦的意义。从元明白话戏剧、小说可知,用“某”自称已进入口语,逐渐扩大了使用泛围。例(9)则不同,小说中记录曹操与董昭的对话,问话人(曹操)连用尊称“公”、“君”发问,答话人(董昭)如果不用谦称回答,就会显得无礼。这里的“某”应当是代名谦称,与第一人称代词“我”等又有所不同。
值得说明“某”用来称人最初只限于旁称,,不用于自称。在典籍中虽然也有用来自称的记录,但并不是说话人当时的自称,说话人当时用的应当是名,记录者出于避讳改用“某”来代替。记录中出现的这种自称,不合实际的语言用语,可以说是非正式的。这个问题《词诠》“某”字条有详细,论述。后世文人出于误会,在书面语中直接用“某”来作自称,于是出现了正式用“某”自称的形式,后又扩大到口语。起始时间从上面诸例可以看出,最迟在唐宋时代。还得说明,上面例(9)记叙的是三国时的事,当时的人还不可能自称“某”,这是作者罗贯中用明代的语言来叙述,起码能反映明代自称“某”的情况。
2.称“讳”
按古礼人名要避讳“讳”于是成了人名的代,语。加上“讳”字称人名,是一种特殊的称呼方式,属于“讳称”,一般用于死者。称“讳”有“讳~”和“讳某”两种,前者具体称出人名,是实称;后者以“某”代名,是虚称。清·姚鼐《袁随君墓志铭》“君:钱塘袁氏,讳枚,字子才。……祖讳 ,考讳滨。”铭文中称袁枚及其祖、父之名,是用“讳~”的实指实称称法。唐·韩愈《唐监察御史卫府君墓志铭》“君讳某”及上文所举《登西台恸哭记》“先君讳某”,皆是用“讳某”的实指虚称称法。
讳称属于人名避讳问题,这里仅略以说明古人对人名称呼使用讳称的礼貌意义,人名避讳是一个大论题,不作详细论述.
“谥号”是给已故帝王、公卿大夫等追加的称号。王力《古代汉语》下有定义“古代帝王、诸侯、卿大夫、高官大臣死后,朝廷根据他们的生平行为给予一种称号,以褒贬善恶,称为谥或谥号。”杨伯峻《春秋左传注》有阐释“谥,死后依其人之行事而赐名。此礼盖起于宗周共工、懿王诸王之后。”《国语·楚语上》有一段关于议谥的记述:楚共王生前自认为“不德,失先君之业,覆楚国之师,”遗言死后谥“灵”或“厉”(皆贬义)。共王死后大夫议谥,有人评价他“而知其过,可不谓‘恭’乎?”于是建议谥为“恭”(褒义)。共通恭,称为共王。可见当初谥号有褒有贬,自唐以后一般只取褒义,因此后代称谥号已纯属褒誉、颂扬。
“尊号”是尊崇皇帝、皇后所加的称号。尊号同谥号的主要区别有四点:一是尊号是生前所上,谥号是死后追加;二是尊号都是尊崇褒美,谥号当初有褒有贬;三是尊号还有用于帝后的情况,谥号只用于天子诸侯、公卿大臣等,不用于帝后;四是尊号可以累加,字数较多,可多至十余字,谥号不累加,字数只有一字、两字,最多三字。但是尊号同谥号的实质一样,都是用来评定人物,作为称号。上尊号起于秦代《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群臣“昧死上尊号,王为‘泰皇’”,于是秦王自尊为“始皇帝”。汉代的尊号实际就是谥号《汉书·高,帝纪》记载“上尊号曰高皇帝”。颜师古集注:“尊:号谥也”。从唐代开始,不论生前死后都加尊号,死后加的实际也是谥号。唐玄宗本人在开元二十七年上尊号为“开圣文神武皇帝”,到天宝十三年又累加为“开元天地大宝圣文神武证道孝德皇帝”,有十六字之多。清代同治皇帝尊生母皇太后为“慈禧”,则是后世为皇后上尊号的例子,只不过这时已将皇后的尊号名称改作“徵号”。
3.称庙号
“庙号”是给已故皇帝的立庙取的名号。从汉代开始,庙号都带有“祖”字或“宗”字。“祖”称开国皇帝,如太祖、高祖、世祖“宗”称以后嗣君,,如太宗、世宗、德宗、英宗等。把庙号加在谥号前面,就构成了已故皇帝称号的全称,如汉高祖———太祖/高皇帝,汉文帝———太宗/孝文皇帝,汉武帝———世宗/孝武皇帝。只用庙号作为已故皇帝称号的简称是从唐代开始(之前是简称谥号)。唐代的尊号(有的实为谥号),由于字数太多不便称呼,便以简代繁改称庙号,如上文所举唐玄宗的尊号竟多达十六个字,只称庙号“玄宗”。宋、元沿称。附带说说,到明、清因各个皇帝的年号不变,又出现了称年号的称法,但年号只是代用的称号,不是尊称。如明太祖(朱元璋)称为“洪武皇帝”,简称“洪武”;清德宗(爱新觉罗载 )称为“光绪皇帝”,简称“光绪”。洪武、光绪都是年号。
4.称封赠命号
“封赠命号”是朝廷授给官僚的妻室或父母等先辈的爵位称号,原则上“生曰封,死曰赠”。封、赠从晋代开始直到清代。北宋欧阳修在宋仁宗庆历元年始得封赠亲属,后官至参政知事(副宰相),得以封赠三代,他在《泷冈阡表》里有记载:
自先公之亡二十年,修始得禄而养。又十有二年,始得赠封其亲……故自嘉佑以来,逢国大庆,必加宠锡(赐):皇曾祖府君累赠金紫光禄大夫太师中书令,曾祖妣封楚国夫人,皇祖府君累赠金紫光禄大夫太师中书令兼尚书令,祖妣累封吴国太夫人,皇考崇公累赠金紫光禄大夫太师中书令,皇妣累封韩国太夫人,今上初郊,皇考赐爵为崇国公,太夫人进号魏国。
“累赠”就是累积多次到最后最高的赐赠。其中的大夫、太师、中书令等本是官职,宋代列为赠爵,这种赠爵只有荣誉虚名,不同古代的官爵有职有权、有奉禄。从这段文字中,我们对封建时代的封赠命号能窥见一斑。封赠命号较普遍的还有国公、太夫人、孺人、太君、恭人、宜人等。有的命号也被借用来作一般尊称,可以称呼非有其号的普通人,这又属于另一类礼貌式。
三、讳称
古代以称人的正名为不恭,这是出于古人的忌讳。《左传·桓公六年》“周人以讳事神:,名,终将讳之。”由是产生了“人名避讳”。人名避讳最初用于死者,后来发展到也施于活人。人名(特别是君主和尊长之名)不能随便乱称,否则就要犯讳。犯讳小则有失于礼,大则会构怨结仇甚至触法获罪。出于避讳为了避免直接称出所讳之名,又有以“某”代名甚至字,和在人名前加称“讳”或以“讳”代名的称法,称之为“讳称”。“讳”只代正名,而“某”除了能代正名还可以代表字。
1.称“某”
“某”在文言里是有一个很特殊的代词,它兼有指示和称代的作用,既不同于一般的指示代词,也不同于一般的人称代词。“某”的主要特点和作用是隐名指代,用来隐代人时,可以直接代人的姓名,不但可以代全称,还可以只代姓名其中的一部份。这些都是其他代词所不具备的特点。吕叔湘先生把“某”命名为“隐名代词”,较其他命名更科学。正因为“某”能隐代人的名称,便有取代正名或表字的作用。古人既然以称人之名为不恭,当出于避讳用“某”隐代尊者、长者之名,特别是同讳”结合称“讳某”时,则是一种“讳称”形式,讳称属于尊称;用“某”代人表字作称呼(特别是称已故尊长),是扩大了范围连表字也避讳的讳称,也是尊称。按理名不能自讳,当用“某”代名自称时,在一定的场合则应视为用名谦称。自称常见于书信等实用文、书序、笔记,也见于文艺作品。尊称用例:
(1)史乃册祝,曰“惟尔元孙某:,遘厉虐疾……以旦代某之身。”《尚书·金 》
(2)〔诸侯〕死曰“薨”,复曰“某甫复矣”。:《礼记·曲(礼下》
(3)先君讳某,字某。(宋·谢翱《登西台痛哭记》)
例(1)周武王在病危时,周公〔旦〕说愿以己身代武王之死。周公说话时是实称武王之名,史官记录以臣不名君而以“某”相代,这是体现在书面上的一种讳称方式,具有以讳达尊的作用。例(2)“某甫”代人表字是泛指虚称。古人以“甫”为表字的标志,往往在表字后面加称“甫”,如孔子字“尼”,可以加排行“仲”称“仲尼父”(父同甫)。“某甫”在这里是泛指虚代已死的诸侯。整句话的意思是说:把诸侯的死叫做“薨”,招魂时(不能称名)只能称他的表字。郑玄注“某甫:,且字,以臣不名君,且为某之字呼之。”例(3)“讳某、字某”代人正名和表字是实指虚称。谦称用例:
(4)某启:昨日蒙教,窃以为与君实游处相好之日久,而议事每不合,所操之术多异故也。(宋·王安石《答司马谏议书》)
(5)受性刚简,学迂材下。(宋·苏轼《答谢民师书》)
(6)某执书以泣,遂编次为三十通,行于世。(唐·刘禹锡《唐故尚书礼部员外郎柳君集记》)
(7)至和元年七月某日,临川王某记。(宋·王安石《游褒禅山记》)
例(4)(5)用“某”自称见于书信。在《答司马谏议书》中,王安石称对方(司马光)用其表字“君实”作尊称,自称一处用“我”,五处用“某”;在《答谢民师书》中,苏轼称对方(谢民师,名举谦)用尊称词“左右”,自称三处用名(轼),一处用“某”。可见两例中的“某”都具有代名谦称的作用,不能把它们同一般人称代词“吾、予、我”等同等看待,否则既不合古人的习惯,也不礼貌。例(6)用“某”自称见于书序,当是代名“禹锡”作谦称。例(7)王安石在笔记体文中用“某”加姓氏落款,又是一种特殊用法。“王某”即是“王安石”,等于代名自称。这里如果把“某”视为一般人称代词“吾、予、我”等,则不通。再比较文艺作品中的两个例子:
(8)某乃晋国大将屠岸贾是也。(元·纪君祥《赵氏孤儿》楔子)
(9)因问之曰:“公尊颜充腴,以何调理而至此?”对曰“某无他法:,只食淡三十年矣。”又问之曰:“君居何职?”对曰“某举孝廉……官封正义郎。”:《三国演义》第(十四回)
例(8)是元杂剧中人物出场时贯用的自我介绍独白,自称“某”后接着报名,可见这“某”不是代名而等同于人称代词“我”,没有自谦的意义。从元明白话戏剧、小说可知,用“某”自称已进入口语,逐渐扩大了使用泛围。例(9)则不同,小说中记录曹操与董昭的对话,问话人(曹操)连用尊称“公”、“君”发问,答话人(董昭)如果不用谦称回答,就会显得无礼。这里的“某”应当是代名谦称,与第一人称代词“我”等又有所不同。
值得说明“某”用来称人最初只限于旁称,,不用于自称。在典籍中虽然也有用来自称的记录,但并不是说话人当时的自称,说话人当时用的应当是名,记录者出于避讳改用“某”来代替。记录中出现的这种自称,不合实际的语言用语,可以说是非正式的。这个问题《词诠》“某”字条有详细,论述。后世文人出于误会,在书面语中直接用“某”来作自称,于是出现了正式用“某”自称的形式,后又扩大到口语。起始时间从上面诸例可以看出,最迟在唐宋时代。还得说明,上面例(9)记叙的是三国时的事,当时的人还不可能自称“某”,这是作者罗贯中用明代的语言来叙述,起码能反映明代自称“某”的情况。
2.称“讳”
按古礼人名要避讳“讳”于是成了人名的代,语。加上“讳”字称人名,是一种特殊的称呼方式,属于“讳称”,一般用于死者。称“讳”有“讳~”和“讳某”两种,前者具体称出人名,是实称;后者以“某”代名,是虚称。清·姚鼐《袁随君墓志铭》“君:钱塘袁氏,讳枚,字子才。……祖讳 ,考讳滨。”铭文中称袁枚及其祖、父之名,是用“讳~”的实指实称称法。唐·韩愈《唐监察御史卫府君墓志铭》“君讳某”及上文所举《登西台恸哭记》“先君讳某”,皆是用“讳某”的实指虚称称法。
讳称属于人名避讳问题,这里仅略以说明古人对人名称呼使用讳称的礼貌意义,人名避讳是一个大论题,不作详细论述.
回答者:dykeng - 门吏 二级 7-19 12:31
屈原,名平,字原 苏轼,字子瞻,号东坡,世人皆称苏东坡。郑燮,郑板桥。等等,不胜枚举。 婴儿三个月大时,择吉日,由母亲抱去见父亲,父亲为之取名。 男孩长到二十岁(或二十左右)女孩长到十五,就要举行“冠礼”和“笄礼”。由一重要来宾为之取字。名与字通常有联系,其意义或相同,或相反,或相关···也有很多是不相干的。字有很多种取法。 字是成人后才有,是尊称。同辈可尊称字,长对幼则称名(称字是对其莫大的认同),幼对长称字,自己则称名。 称呼某个历史人物时,会有很多种,如称呼官职的(杜工部),有郡望(韩昌黎)有称排行的,称特征的··· 历史人物的称呼,多受史学家的影响。
回答者:文科生王超 - 魔法学徒 一级 7-19 12:48
项羽好听吧
回答者:神剑大帝 - 门吏 二级 7-19 15:06
古时候的人都是有两名字的。一个名一个字。
回答者:jeepknight - 试用期 一级 7-19 15:11
古人叫字是尊称
回答者:梵士林 - 助理 二级 7-19 21:31
一种习惯而已,叫惯了
回答者:如风402 - 见习魔法师 二级 7-19 22:03
用名和字的确和好人坏人没直接关系,但蒋的问题不能不说,我问过好多人,问他们知道谁是蒋中正吗,有很多人都不认识。
回答者:yanqilong - 大魔法师 八级 7-19 23:26
项羽,名籍,字羽.
刘邦,名邦,字季.
这个问题很好解释啊,基本上在古人用字称人能表示恭敬,用名称人就显得轻慢。
其实看过史记应该知道,项羽未成名之前也是叫项籍的,
后来各自成名了,为了表示尊敬,项羽是贵族出身,取名也好,冠礼之后,就被称为项羽了,而刘邦冠礼的时候还是乡下的小混混,父母也没文化,就随便给个字“季”,刘季的称呼就相当于我们今天称人家是刘老三,不好听啊,所以改称刘邦了。
回答者:gcabcde - 助理 三级 7-20 15:08
习惯叫法
回答者:sunxiangboy - 见习魔法师 三级 7-20 16:53
刘邦名字的来历
刘邦本来即无名(邦)也无字(季),而只有姓(刘),因为他当时是个平民,甚至平民都不如,而是一个无赖,因为他40岁还没娶到老婆。后来他的名字是编造的,他是他母亲和龙生出来的也是编造的,为了提高自己的身份。
《史记》、《汉书》里记载中,都没有刘邦名“邦”的记载,这个名字是日后才取的。在《汉书音义》中,苟悦诠释道:“讳邦字季,邦之字曰国。”“邦”是“国”的意思,也就是成功之后,刘邦才自己取了“邦”这个名字,究竟是当汉王的时候或是即帝位以后才有的,就无法考证了。
当时,一般平民都是只有姓没有名字。由于只是平凡农户,出身低微,刘氏一族都不可能有名字。《史记》中的太公,就是“刘爷爷”,刘媪则是“刘妈妈”,这显然不是什么体面或有意思的称呼。
刘邦字“季”不是真正的“字”。中国古代兄弟以排行顺序,便有伯、仲、叔、季的称呼。老大叫作伯,老二叫作仲,老三叫作叔,老四叫作季。 季为小名。
据史料记载,刘邦的大哥的确叫作刘伯,二哥也叫作刘仲,排行老四的刘邦,从小被称为刘季,不算有什么意义的字了。
有趣的是《史记》和《汉书》中,所有的文字都不见“邦”,可见的确有所避讳,但对“季”字则并不避讳。也就是说“邦”的确是刘邦的名,但季则只是排行代表,本身并没有什么意义。
《史记。高祖本纪》 高祖,沛丰邑中阳里人,姓刘氏,字季。父曰太公,母曰刘媪,其先刘媪尝息大泽之陂,梦与神通,是时雷电晦冥,太公往视,则见蛟龙于其上,已而有身,遂产高祖。
回答者:leo1234 - 江湖大侠 九级 7-21 02:50
项籍字羽,三国中你听过有人直接叫关羽的吗?都叫云长
SO,项籍叫项羽。
兄弟中,排名以伯,仲,叔,季做次序刘邦最小所以刘邦也叫刘季!
回答者:№仲夏梦之夜№ - 兵卒 一级 7-21 10:25
习惯把 !
回答者:su41233 - 助理 二级 7-21 21:56
项羽,名籍,字羽.
刘邦,名邦,字季.
这个问题很好解释啊,基本上在古人用字称人能表示恭敬,用名称人就显得轻慢。
其实看过史记应该知道,项羽未成名之前也是叫项籍的,
后来各自成名了,为了表示尊敬,项羽是贵族出身,取名也好,冠礼之后,就被称为项羽了,而刘邦冠礼的时候还是乡下的小混混,父母也没文化,就随便给个字“季”,刘季的称呼就相当于我们今天称人家是刘老三,不好听啊,所以改称刘邦了。
项籍字羽,三国中你听过有人直接叫关羽的吗?都叫云长
SO,项籍叫项羽。
兄弟中,排名以伯,仲,叔,季做次序刘邦最小所以刘邦也叫刘季!
回答者:zqz3562160 - 秀才 二级 7-22 00:04
中国古代有种文化现象,叫“以字行”,就是说,他的字比名被人用得更多
项羽,名籍,字羽.
刘邦,名邦,字季.
这个问题很好解释啊,基本上在古人用字称人能表示恭敬,用名称人就显得轻慢。
其实看过史记应该知道,项羽未成名之前也是叫项籍的,
后来各自成名了,为了表示尊敬,项羽是贵族出身,取名也好,冠礼之后,就被称为项羽了,而刘邦冠礼的时候还是乡下的小混混,父母也没文化,就随便给个字“季”,刘季的称呼就相当于我们今天称人家是刘老三,不好听啊,所以改称刘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