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动产占有人,将该动产让与第三人,若第三人取得动产系出于善意,则确定取得该动产的所有权,原所有权人不能追夺的法律制度。
二、拾得遗失物,遗失物,是所有人遗忘于某处,不为任何人占有的物。
三、发现埋藏物,埋藏物,是指包藏于他物之中,不容易从外部发现的物。
四、因主物转让从物的所有权归属与孳息所有权的归属,《物权法》规定,主物转让的,从物随主物转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添附,添附一般是附合、混合的通称,广义的添附还包括加工在内。
六、时效取得,时效取得,是指依取得时效的规定取得所有权。
七、先占,先占是指最先占有无主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