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四条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公安部门对公民姓名的更改有明确的规定,对于附合更改条件而不予更改的可向其上级机关投诉。
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
第九条,户口变动及户口登记事项的变更、更正登记
公民申报变更姓名,可参照下列意见处理:
(1)年满18周岁的人,要变更现用姓名时,应适当加以控制,没有充分理由,不应轻易给予更改。有充分理由的,也应经派出所长或乡长批准,才可以给予更改。不好决定的,应报上一级户口管理机关批准。
妇女原冠夫姓申请去掉夫性,或称氏改为姓名的,以及憎、道、尼由法名改为俗名的,问明情况后即可给予变更。
上述变更除妇女去掉夫姓和称氏改为姓名外,其余的人在更改后,仍应将原名在户口登记簿上保留,以备日后查考。
(2)18周岁以下的人,申请由乳名改大名的,根据本人或者父母的申报即可给予变更。但被收养或被认领的人,年龄教大的须征得本人同意,才可给予变更。
(3)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的职工需要变更姓名时,必须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才可给以变更。
(4)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分子和正在受刑事处分的分子,以及正在劳动教养的人,一律不准变更姓名。
已满十八周岁,公民更改姓名的,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公安机关不办理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更改姓名的条件,公安机关早已经有明文规定了,符合条件地就可以改,不符合条件地就不能改。别说你起诉派出所,你起诉公安部也没有用。
你这样是吓唬不到人
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公司如果对行政单位处理、决定、处罚不满,必须先向其上级机关提出行政复议,对于复议结果不服才能提出行政诉讼
派出所属于公安局的派出机构,不具备《行政诉讼法》的诉讼主体资格。你如果直接去法院起诉,法院可以不予受理你的诉讼请求,也可以驳回你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