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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5 02:5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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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法律原则是信用证的一个主要特点的信用证是付款义务 抽象的,独立于基本的销售合同或其他合同交易. 因此,银行的义务是确定的条款的功劳,而买卖合同是风马牛不相及. 辩护买方益销售合同不涉及银行,丝毫没有 影响其法律责任. [2]第3款( a ) UCP的国家里,这个原则明确. 第4 UCP的进一步表示,银行在处理证件,他们是不关心的货物(事实) . 因此,如果招标文件的受益人或其代理人,但似乎是在命令, 那么,在一般的银行都有权和有义务支付没有进一步的资格. 政策背后采用抽象原则,是纯粹的商业活动,并反映了党的期望:第一, 如果负责文件的有效性被抛到银行 他们将肩负着调查的基本事实,对每一项交易,从而较少倾向于发行 信用证作为交易,将涉及很大的风险和不便. 其次,文件规定的信用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不同于根据买卖交易; 银行就会处于两难的决定,在何种条件下采用,如果需要寻找背后 信用协定. 第三, 事实上,其基本功能的信用,是向卖方提供的确定性收到付款后, 只要他履行其职责的纪录片, 显示银行应履行其义务,尽管指控滥用职权,由买方承担. [3]最后, 法院强调,买家总是有一种补救行动后,销售合同, 这将是一场灾难,为商业世界,如果 对每一种违反合同的买方和卖方,银行都必须向调查说,违规行为. "的原则,严格遵守" ,也旨在使银行的职责付款单据容易, 高效和快捷. 因此, 如果招标文件,在信贷偏离语言的信贷银行是否有权扣留 付款,即使出现偏差,是纯粹的术语. [4]一般法律格言微幅非根治法已没有地位 外地的信用证. [编辑]价格LCS的申请人支付信用证费用给银行, 并可能进而把这项费用于616.44美元. 从银行的角度来看, 信用证在他们发表的,可以要求在任何时间(但须受有关条款及条件) , 而银行则期待认领这个申请人.

回答2:

给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