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有租赁合同,乙方法人代表变更(文件齐全),甲方公司不承认现任法人代表,是否有法律依据。

2024-12-04 19:3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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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没有法律依据。就合同的法律效力而言,我国《合同法》第七十六条规定: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公司法人代表是经过公司这个法人授权产生的,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公司以外的人(包括法人)都无权否认。如果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则要经过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后,就是合法的,不需要再告诉其他利害关系人(即不需要再告诉集团公司)。

回答2:

无依据 ,法人变更法定代表人无需第三方承认 。合同具有相对性,租赁合同是公司与某集团签订的,与法定代表人变更无关。

回答3:

甲方除归还乙方的房屋押金外,还应归还乙方所用剩余房租(在有预交房租情况下),房租不满一个月的,乙方有权利拒交本月房租。此外,甲方还应赔偿因甲方违约所造成的乙方经济损失和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