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期内收到调岗签呈,(从做事务职调到作业职),本人不同意,该怎么办,请高人指点,谢谢!

2024-12-05 05:49:36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原岗位工作的,那么人原单位不得单方面调动劳动者的工作岗位,这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和劳动者协商,劳动者不同意的不得调岗。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如果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原岗位工作的,那么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调动劳动者的工作岗位。

回答2:

变更劳动合同应该按《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如果不能协商一致,或维持原合同,或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你想全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看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回答3:

如果决定离职就可以不同意,否则就服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