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试用期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2025-01-20 00:35:01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试用期协议,证明合法的劳动关系,具有法律效应。
但是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而赔偿的,在法律上不承认的。
根据《劳动法》第25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为了互相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双方在其期间解除劳动关系均不要承担违约责任。
对于你说的,没有违反公司规定,但是站在厂家的立场上他可以随意举出你不能胜任的理由,所以试用期里解除合同又可以说是不需要理由的。

回答2:

试用期协议书是基于签订劳动合同基础上才生效的。
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一年的,试用期限最长不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3至5年的,试用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劳动合同期限5年以上的,试用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在试用期内,企业要开除员工,必须有充分理由,同时要对员工进行试用期考核,如果考核不合格,企业才能开除员工;对于员工而言,在试用期内可以自动提出辞职,无需任何理由。
针对赔偿,《劳动法》只承认两种形式。一种是因为企业为员工提供培训而支付的培训费用;另一种是企业出资引进人才所承担的费用。其他所有的费用赔偿都不在法律承认的范围内。
针对你的情况,仅过1个月公司就告知你不符合工作要求于是终止试用期协议,显然是不合法的。同时,你也未违法公司的规定或不服工作安排,领导却开除你,这是没有道理的。
我建议你,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你可以到劳动仲裁部门去请求仲裁,如果还不行的话,可以去法院上诉。

回答3:

试用期协议,证明合法的劳动关系,具有法律效应。
但是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而赔偿的,在法律上不承认的。

回答4:

一般情况下试用期所签协议仅是对双方的一个书面约定,在试用期公司可以随时辞退你,但工资不能不给.真正有法律效力的是劳动合同.在工作中遇到什么不公平的事如果自己解决不了可以到相关部门投诉,在社会混一定要学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回答5:

是的
施用期内 包括你和公司都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 而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的 这段时间是双向选择的一个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