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即他人非经住宅主人许可或有权机关未依法定程序擅自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
根据《宪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构成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构成此罪的从重处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 如果要定罪,很大程度上要看损害结果。像你这种情况,比较难认定。这个可以先报案了,定什么罪看公安机关了,寻衅滋事也可以。不过如果没出什么大事,再者多认识的,一般会先调解。如果你一定要追究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也可以上法院起诉。
既然他的户口在你家,你一定跟他认识的吧。假如他要硬闯,你大可以报警,只要你认为有必要。至于是不是‘私闯民宅’,等公安立案后再说吧。
所谓"私闯民宅",指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即他人未经住宅主人许可或有权机关未依法定程序擅自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
你说你们认识,因为分房发生的纠纷,不能告私闯民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