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是97元
首先,就换零钱问题,王老板用100元向街坊换了100元零,这是等价交换,假钞不考虑(或考虑为0元).
其次,小伙子用100元假钞(价值0元)换走王老板79元零钱和价值18元的礼物.
所以,王老板损失为79+18=97元.
损失的是18+79=97元
那100元假币就当0元,别把它想成100。
实际上就是年轻人没花钱就得到了18元的东西和79元钱,有得就有失,年轻人得到了97元,王老板当然就损失了97元呗
97元
王老板的收入明细:
100元:年轻人给王老板的;(2)
100元:从街坊处换来的零钱;(4)
总收入:200元。
王老板的支出明细:
18元:卖出商品的成本价;(1)
100元:换零钱时给街坊的;(3)
79元:找给年轻人的;(5)
100元:发现假钞后还给街坊的(6)
总支出:297元。
总收入-总支出=-97元,即王老板损失97元。
按收支明细后面的数字从小到大排列,便是王老板收支的先后顺序。
支出100元
成本18元
收入21元
18+100=118
118-21=97元
王老板损失97元
做过。。。以为是118,刚刚又看了一次,好象应该是9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