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办结婚证,女的不愿回对方的家,男方已经申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彩礼钱,我可以拒绝赔偿吗?

2024-11-20 01:3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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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对男方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根据我国新出台的婚姻法解释1994年2月1日以前未办结婚证的,且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后未办结婚证的,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要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所以,男方与女方未办结婚证,如果男方以诉讼离婚为由起诉的。法院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的。
男方与女方就彩礼问题提起诉讼,女方应返还按习俗给付的彩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

回答2:

可能是需要返还的。
《婚姻法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回答3:

不可以拒绝赔偿的!法律有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