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与哲学之间的关系

2024-11-16 13:01:5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从世界观和方法论的角度看,哲学是法学的基础,对法学起着指导作用;法学则是哲学的运用,二者不能相互代替,构成社会科学体系中一般与个别的关系。就法学发展的性质而言,无论是中国历史上的法学还是西方法学,都是剥削阶级的法学;

由于历史的和阶级的局限,其学说没能也不可能真正科学地阐明法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直到19世纪40年代马克思主义法学出现,法学领域才发生了根本变革。

马克思主义法学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哲学为理论基础,深刻分析法或法律现象这种特殊社会现象及其发展的一般规律,使法学真正走上了科学发展的途径。

扩展资料

在我国五千多年历史中,20世纪以前,上层建筑中的法学、律学与刑名之学基本上是混杂在一起的,不存在独立的法律科学,更没有现代意义上的法学理论,例如,在我国一直占统治地位的儒家学派是从人性善的哲学立场出发,重视道德礼教,强调贤人政治,主张德主刑辅,并进行了哲学论证。

直到1901年清末宪政改革,始设立京师大学堂,开办了法学学科,开始对民商事、刑事进行了分别立法活动。在新中国成立后,在马克思主义思想的指导下,初步形成和发展了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法学,同时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发展提供了丰富的材料和思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学与哲学

回答2:

法学可以大概分为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两大分类,当然还有其他的分法。

理论法学也叫法理学、法哲学,不细区分的话基本是一回事;应用法学可就太庞大了,刑法、民法、行政法、诉讼法、商法、财税法、甚至军事法,基本上有一个职业门类,都能捏出一个相应的应用法学来。

两者的关系是:任何一个应用法学的问题的深入研究往往都会上升为一个理论问题,甚至是哲学问题;任何一种哲学都是为了给实践生活以指引,理论法学也都是为了给法律的实际应有提供指导。

法学和哲学同为文科,但哲学是纯理论的,法学是理论与实践性相结合的一门学科,个人认为其实践性是根本属性。

下面正式回答你的问题:
如果你修应用法学,那么再考哲学研究生,基本不太搭界。
如果你修理论法学,再考哲学的研究生,相当于不断升级、升华。

当然本科阶段修的法学,又是第二学位,不知道是否还会继续分下去。

目前看,如果你想兼顾的话,那么理论法学比较适合你选择。本人即是这个专业的,那么,欢迎你!未来的学弟。

回答3:

同志,大一的?很有勇气,但也天真。不过法学真的跟哲学没什么关系,不绝对,但在山农绝对是。你不会是因为想学哲学才双专业吧?如果是,那就自学吧,这样可以少浪费时间。相信我,你会明白我说的是什么的。

回答4:

法学是哲学这棵大树上的一条枝干,哲学的发展才能滋养法学的生长,而法学的生长诠释了哲学的内涵。

回答5:

  法哲学研究的是法学理论和法律实践中的哲学问题即世界观和方法论方面的问题。德国法学家拉德布鲁赫认为,“法律哲学是哲学的一部分,所以,首先必不可少的是阐明法律哲学的总的哲学设想”;
  《牛津法律指南》认为:法哲学是“从哲学的观点,或通过把哲学适用于法律问题,来研究法律的……法哲学必然同社会哲学、道德哲学、政治哲学互相联系和部分重合”;
  美国著名法哲学家波拉克也认为:“法哲学就是从哲学角度研究法在指导人们正确生活方面的作用。”
  法哲学意味着对法律进行的具有法律知识内容的哲学思考,或者说是根据哲学的观点和方法进行的法律分析。同哲学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也就是说哲学中包含法学,法哲学离不开哲学。
  法哲学的研究,是哲学与法学自身发展的需要。当今我国法学界贯彻党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探讨了许多法学理论问题。例如关于如何正确认识法的概念问题、法的阶级性问题、法的继承性问题以及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相互关系问题等等。这些问题无不与哲学有关,也可以说是法哲学问题。且随实践发展,还将出现更多法哲学问题。开展法哲学研究有助于这些问题的解决,也将有助于促进哲学与法学的发展。
  哲学与法学关系如此密切,哲学应用到法学研究中,既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又具重要的现实意义。处理好哲学与法学的关系,不仅有利于促进法学的发展,且也有利于促进哲学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