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需要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扩展资料:
政府采购招标要求规定: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政府采购项目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应当妥善保存,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
2、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估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3、采购人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由采购代理机构以采购人名义签订合同的,应当提交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开不了哦,即使你交了保证金,开标之日文件和授权人没有准时到达,可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招标法里面有明确的规定,开标当天截止到开标时间,应满足最少3家投标人到场参与投标。不足3家应延期,发布延期公告,再第二次开标时间仍不满足3家的,在当地主管部门审批后,可以转为竞争性谈判进行采购。这个指的是政府采购和国际招标。(通常意义上的设备类和服务类没有什么复杂技术问题,可以这样来)。工程招标的话,可以宣布流标,等同非表处理,也可能是技术问题或者投标条件太苛刻,门槛设的太高了。可以适当的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然后再发出招标文件。重新来一遍。如果仍然不满足3家,应征询业主方意见和当地标办意见,寻求解决方法(直接协议签署还是谈判还是其他,要看当地建委的要求)。至于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项目结束,招标单位和中标单位签署合同,这个保证金就可以退还给投标人了。具体什么时间退要看业主和招标代理公司。这个有法律依据的,放心吧肯定会退还给你的。。
不可以,少于3家重新招标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第二十七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规定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少于三家必须重新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