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洛克时期的音乐中没有太多的思想,讲究韵律的优美。歌剧、清唱剧和大合唱是声乐方面最重要的一些新形式,而奏鸣曲、协奏曲和前奏曲则是为器乐而创作的。
蒙特威尔地(Claudio Monteverdi,1567~1643)是“新音乐”的第一个伟大作曲家。在意大利师承他的是史卡拉第(Alessandro Scarlatti,1660~1725)和佩戈莱西(Giovanni Pergolesi,1710~1736),都是意大利巴洛克歌剧大师。
意大利器乐传统体现在该国伟大的巴洛克作曲家科莱利(Arcangelo Corelli,1653~1713)、韦瓦第(Antonio Vivaldi,1678~1741)以及塔替尼(Giuseppe Tartini,1692~1770)身上。吕里(Jean-Baptiste Lully,1632~1687)和拉莫(Jean Philippe Rameau,1683~1764)是法国巴洛克音乐的两位大师。
在英国,继斯图亚特王朝时期的假面剧盛行之后,有亨德尔(1685~1759)在声乐方面所取得的成就。亨德尔生于德国,在意大利受过音乐训练。而与他的同代人巴赫(1685~1750)随后在德国把巴洛克圣乐推向了高潮。德国其他的著名巴洛克作曲家有许茨(Heinrich Schutz,1585~1672)、柏格兹特胡德(Dietrich Buxtehude,1673~1707)和泰勒曼(Georg Philipp Telemann,1681~1767)。
葡萄牙语baroque原意为不圆的、形状不规则的珍珠,现指欧洲17世纪和18世纪初期豪华的建筑风格。音乐家借用此语概括地说明同一时期的音乐风格。
旋律特点:乐句长度不一,气息较长,无论是声乐还是器乐,旋律都空前地华丽复杂,有相当多的装饰音和模进音型。和文艺复兴时期的旋律一样,曲调的进行常常带有形象化、象征性特征。引人注目的是旋律中有明确的和声属性。
节奏:主要分为自由节奏的和律动鲜明、规整的这两种节奏。前者用于宣叙调、托卡塔、前奏曲等,后者用于咏叹调、赋格、舞曲等,在一个乐章中会保持始终。这两种节奏常常搭配使用,如宣叙调与咏叹调,前奏曲(或托卡塔)与赋格。
调式:大小调体系,它已取代了过去的“教会调式”。
和声:已形成了完整的以主、属、下属为中心的大小调功能和声体系,利用不协和音作调性转换并使和声进行富有动力和情感色彩。十二平均律在17世纪的发明与和声体系的充分发展有密切的关系。
通奏低音:(thoroughbass,又称作数字低音figured bass或basso continuo)
巴洛克时期特有的作曲手段。在键盘乐器的乐谱低音声部写上明确的音,并标以说明其上方和声的数字。演奏者根据这种提示奏出低音与和声,而该和弦各音的排列以及织体由演奏者自行选择。
织体:复调织体占主要地位,其写作技术达到了空前绝后的高峰。与文艺复兴时期的复调不同之处在于它是在功能和声基础之上的对位。同时也有许多作品采用主调织体。
曲式:以相互间形成节奏、速度、风格对比的多乐章结构为主,如组曲、变奏曲、协奏曲、康塔塔、清唱剧等,常用前奏曲与赋格、宣叙调与咏叹调的搭配关系。复调乐曲的内部结构是以模仿手段写作的连续体(不分段),但可看出明确的呈示、发展和再现因素。同时也有分段结构、变奏曲、在固定低音旋律之上进行变奏的帕萨卡利亚、夏空形式。
主要的音乐体裁:声乐:弥撒、经文歌、众赞歌、歌剧、清唱剧、康塔塔、受难乐以及各种独唱、合唱曲。 器乐:托卡塔、前奏曲、幻想曲、赋格曲、变奏曲、组曲、奏鸣曲(以独奏奏鸣曲与三重奏鸣曲为主)、协奏曲(管弦乐协奏曲、大协奏曲、独奏协奏曲)。
情绪特点:在一个乐章之内保持一种基本情绪,在乐章与乐章之间才形成对比。
力度表现:不追求渐强和渐弱的细微变化,而是采用较为清晰的“阶梯式力度”。
代表作曲家:有乔治·弗里德里希·亨德尔(GeorgeFridericHandel,1685~1759)等。
扩展资料
巴洛克时期的源初:
关于baroque一词的起源,公认的看法是源出葡萄牙语barroco(西班牙语也为barroco)一词,意为“不合常规”,特指各种外形有瑕疵的珍珠。法语形容词baroque由伊比利亚语派生而成,后从法语原封不动地移入英语。
17世纪末叶以前最初用于艺术批评,泛指各种不合常规的,稀奇古怪的,因而也是离经叛道的事物。
到18世纪用作贬义,一般是指违反自然规律和古典艺术标准的做法。
在19世纪中叶之前,依然用作贬义而非艺术风格名称,直到沃尔夫林(Heinrich Wolfflin)发表《文艺复兴与巴洛克》(Renaissance and Barock)。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巴洛克时期
用大小调体系替代了“教会”调式。在一个乐章之内保持一种基本情绪,在乐章与乐章之间才形成对比.,不追求渐强和渐弱的细微变化,而是采用较为清晰的“阶梯式力度”。
旋律:乐句长度不一,气息较长,无论是声乐还是器乐,旋律都空前地华丽复杂,有相当多的装饰音和模进音型。和文艺复兴时期的旋律一样,曲调的进行常常带有形象化、象征性特征。引人注目的是旋律中有明确的和声属性。
节奏:主要分为自由节奏的和律动鲜明、规整的这两种节奏。前者用于宣叙调、托卡塔、前奏曲等,后者用于咏叹调、赋格、舞曲等,在一个乐章中会保持始终。这两种节奏常常搭配使用,如宣叙调与咏叹调,前奏曲(或托卡塔)与赋格。
和声:已形成了完整的以主、属、下属为中心的大小调功能和声体系,利用不协和音作调性转换并使和声进行富有动力和情感色彩。十二平均律在17世纪的发明与和声体系的充分发展有密切的关系。
通奏低音:巴洛克时期特有的作曲手段。在键盘乐器(通常为古钢琴)的乐谱低音声部写上明确的音,并标以说明其上方和声的数字(如数字6表示该音上方应有它的六度音和三度音)。演奏者根据这种提示奏出低音与和声,而该和弦各音的排列以及织体由演奏者自行选择。
织体:复调织体占主要地位,其写作技术达到了空前绝后的高峰。与文艺复兴时期的复调不同之处在于它是在功能和声基础之上的对位。同时也有许多作品采用主调织体。
曲式:以相互间形成节奏、速度、风格对比的多乐章结构为主,如组曲、变奏曲、协奏曲、康塔塔、清唱剧等,常用前奏曲与赋格、宣叙调与咏叹调的搭配关系。复调乐曲的内部结构是以模仿手段写作的连续体(不分段),但可看出明确的呈示、发展和再现因素。同时也有分段结构、变奏曲、在固定低音旋律之上进行变奏的帕萨卡利亚、夏空形式。
音乐体裁:声乐:弥撒、经文歌、众赞歌、歌剧、清唱剧、康塔塔、受难乐以及各种独唱、合唱曲。 器乐:托卡塔、前奏曲、幻想曲、赋格曲、变奏曲、组曲、奏鸣曲(以独奏奏鸣曲与三重奏鸣曲为主)、协奏曲(管弦乐协奏曲、大协奏曲、、独奏协奏曲)。
初听巴洛克往往会令人感觉宗教气息过于浓重、旋律平淡无奇,从而产生不知所云的困惑,需要经历一段时间方能领悟其中奥妙。这就令我感到两难了,究竟应该遵循音乐发展的时间顺序,还是该向巴洛克妥协?突然脑海中浮现出了《四季》、《皇家焰火音乐》、《水上音乐》这些耳熟能详作品的旋律。没错!巴洛克音乐中同样也有很好的古典入门曲目,这些被录制过无数次的经典曲目至今依然受到绝大多数爱乐者的喜爱。所以我决定还是从巴洛克音乐讲起,但只向大家推荐一些相对较为通俗易懂且悦耳动听的巴洛克曲目。
首先我们要知道,“巴洛克”是一个时期的简称,这个时期通常是指从1600年到1750年之间这150年的范围。这个时期内产生的音乐作品,习惯上便称之为“巴洛克音乐”。当然时间的概念是刻板的,艺术形态则是相对灵活的。或许有人要问,“巴洛克”为何意?其实它本与音乐无关,“巴洛克(Baroque)”一词来源于葡萄牙语,意思是形态不够圆或不完美的珍珠,而且最初是建筑领域的术语,后来才逐渐用于艺术和音乐领域。
在这里不得不提到巴洛克时期之前的西方音乐发展,从十五世纪中叶一直到1600年,我们习惯将之称为“文艺复兴时期”。正因为巴洛克音乐同文艺复兴时期的音乐,在诸多方面都存在很大的区别,所以才被后人划分为两个时代。提倡人文主义思想的文艺复兴时期是西方文明的一个标志,也是文学艺术以及现代科学的开端,在音乐艺术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发展。但缺乏有规律的节奏感、没有强弱音变化也是文艺复兴时期音乐在创作技巧上的局限。此后的巴洛克音乐能够风靡至今,与它在诸多领域的创新与变化是有密切联系的。有人曾经将文艺复兴时期与巴洛克时期的美学观放在一起,做了如下的对比——“如果把文艺复兴的美学观比做浑圆的珍珠,而巴罗克的美学观则是形状不整的珍珠,它是宁可打破形式上的均整也要着重于表现强度的一种形式”。所以我们可以很形象地总结巴洛克音乐的特点,那就是“对比强烈而略带夸张”。相比文艺复兴时期音乐作品力求获得和谐统一、舒缓流畅的效果以及整体四平八稳的风格,巴洛克音乐冲破了这种传统,而变得更加热烈而张扬。虽然这种风格在历史上也曾被指责为“过于夸饰而不够规范”,但巴洛克音乐带动整个西方音乐历史发展的事实,没人能将之否定。西方艺术史认为,在巴洛克时期音乐艺术获得了前所未有的迅猛发展。
通常来说,巴洛克音乐有如下一些特色——它的节奏特别强烈、活跃,短促而律动;旋律精致、跳跃且持续不断;采用多旋律、复音音乐的复调法;作曲家普遍强调作品的情感起伏,以至于音乐的速度、力度变化在当时相当被看重;曲目的调性也从文艺复兴时期单一而保守的教会调式发展为采用大小调形式。同时西洋管弦乐器也在巴洛克时期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小提琴的出现、拨弦古钢琴的成形都为巴洛克音乐提供了更丰富的表现力;其他乐器的发展也使得某些特定风格的巴洛克音乐其配器得以朝着多元化、大规模的方向发展。不过诸如管风琴、羽管健琴、维奥尔琴这类颇具历史的古乐器依然被广泛使用。
在音乐表现形式方面,巴洛克时期要比文艺复兴时期的体裁丰富的多。皇室以及贵族对音乐的需求,促使许多巴洛克音乐家开拓出很多新的音乐表现形式,歌剧的兴起(并不是起源,歌剧的起源要追述到更久之前)便是最为突出的一点。虽然巴洛克时期的歌剧曾被一些专家批评为“矫揉造作”,但却是此后歌剧发展的一个基础。声乐领域的其他表现形式还有神剧、经文歌、清唱剧、受难曲和弥撒曲等,这些都是带有强烈宗教色彩的。由此可见在巴洛克时期,宗教音乐在西洋音乐中依然占有很大的分量。巴洛克时期的器乐曲发展很迅速,出现了大协奏曲、独奏协奏曲、管弦乐组曲、各种舞曲、前奏曲、幻想曲、托卡塔、赋格和奏鸣曲等诸多表现形式。其中很大一部分通过发展、演变,从而成为了后来更为成熟的形式。
音乐在巴洛克时期的大发展也得益于这个时期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的作曲家。巴洛克时期最早的著名作曲家应该是意大利人蒙特威尔蒂,他出生于1567年,被誉为“文艺复兴时期向巴洛克时期过渡中显赫的人物”、“歌剧改革之父”以及“十七世纪最出色的作曲家”,但现如今他似乎被我们所忽视,起码在国内普通音乐爱好者当中,熟悉蒙特威尔蒂以及他作品的人不会很多。维瓦尔蒂是大家很熟悉的作曲家,其实他和蒙特威尔蒂一样,也是意大利人,但是他却比蒙特威尔蒂晚出世一百多年!所以蒙特威尔蒂堪称巴洛克音乐的祖师爷。另外,巴洛克时期的法国音乐不可小视,库普兰是其中的代表者,同样出生于法国的拉摩也是同期著名的音乐家,他曾被誉为“十八世纪法国最杰出的作曲家”。拉摩与库普兰一同构建了法国巴洛克音乐的辉煌,两者都是拨弦古钢琴领域出色的作曲家。巴洛克时期德国音乐家的代表是泰勒曼和J.S.巴赫,其实亨德尔也是德国人,但他的创作大多在英国完成,而且还入了英国国籍,所以通常被视为英国作曲家。泰勒曼这个名字或许显得比较陌生,但在十八世纪他在世的时候,声誉甚至超过巴赫,但作品流传却不是很广泛。
要为大家着重介绍的将是其中大家较为熟悉的三人——维瓦尔蒂、J.S.巴赫以及亨德尔。他们属于同一时期的伟大音乐家,维瓦尔蒂最年长,出生于1678年;而巴赫与亨德尔都出生在1685年。维瓦尔蒂的名字与他的小提琴协奏曲《四季》紧密联系在一起,这部作品应该是最通俗的巴洛克音乐,甚至堪称流传最广泛的古典曲目。虽然其贡献远不如后面二人来的大,但知名度却非常之高,他所作的协奏曲也具有一定的品质。巴赫被誉为“音乐之父”,他的功绩自然非同一般,作品之多、水平之高也是亘古罕见的。亨德尔则具有天才的旋律大师,从他的音乐中可以感受到愉悦、优雅,他的协奏曲作品、歌剧、神剧都是巴洛克时期最为宝贵的音乐财富。这些大师以及有关的作品我们会在后面详细撰文介绍。
最后简要谈谈巴洛克音乐的演奏。对当今的指挥与乐团而言,演绎巴洛克音乐有两种主要的方法。其一是采用现代乐器演奏,但是缩小乐团规模,以符合巴洛克作品的特定需要。其二则是采用古乐器或者仿古乐器演奏,甚至成立专门的小编制巴洛克乐团或者古乐团。两种方法相比,显然后一种演绎更能贴近巴洛克音乐的本质。当然也不能一概而论,曾经有专业乐评人说过——乐手手中的乐器是次要的,关键是他们对音乐的领悟与表现力,现代乐器同样能够体现出古乐的精妙、感人之处。当今巴洛克音乐演奏方面的好手包括:加迪纳与他的英国巴洛克独奏家乐团、哈农库特与他的维也纳爱乐协会古乐团以及马里纳与他的圣马丁室内乐团,他们都是当代乐坛巴洛克音乐最为权威的诠释者。所以购买由这三位名家指挥的巴洛克作品录音是相当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