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夏天,天气多变,气温也非常高,是交通事故高发季节。
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一辆公交车与一大货车发生碰撞后坠入山沟,公交车坠入山沟之后,汽车开始起火,冒起了滚滚浓烟,在几公里外就可以看见,周围的群众很多都在家里,有的在上班途中,他们见状也赶到现场做了力所能及的工作。经过现场勘查,很有可能是公交车起火的原因,很有可能是公交车的蓄电池短路,引起的火灾。
事故发生后,现场逃生的顾客和司机分别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现场群众则拨打了119火警电话,交警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紧接着着当地消防部门的两辆消防车也赶到现场,立即开始了灭火行动,很快就将大火扑灭。而当地医院的急救车也随即赶到,将伤者抬上车拉往医院抢救。
消防救援站指导员称,截至中午12时许,车上10人全部救出,有9人送医。
兴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发布情况通报称,目前,事故造成公交车内2名人员受伤,其余7名司乘人员正在观察中。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之中。
9月4日7时30分,兴隆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报警称,3路公交车在六道河镇路段发生交通事故。经现场初步调查核实:张某某驾驶冀XXX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沿国道兴阳线自西向东行驶至六道河镇桲椤台村路段时,与前方顺向停靠在道路南侧马某某驾驶的冀XXX号3路公交车尾部相撞,致使3路公交车驶出路基外。公交车内共有司乘人员9人,全部撤离现场后,公交车线路起火自燃。事故发生后,兴县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力做好伤员救治和事故处置工作。
根据公安机关的通报得知,马某某驾驶的冀XXX号3路公交车在路边顺向停靠,按照规定车在路边停靠的时候,如果是在晚上需要打开双闪,白天是不需要打双闪的。由此可见马某某驾驶的公交车当时没有违章。而张某某驾驶冀HMXXX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是撞在了公交车的尾部,把公交车撞到路基之外。
货车司机张某某对公交车的事故形成直接的因果关系,负有主要责任。主要原因是货车司机张某某的注意力不够集中,如果注意力集中,这样的事情就不可能发生。
不过现场到底是怎么情况,公安机关不可能向社会全部披露,至是简单介绍一下。具体的责任划分,还要交警部门根据当时的情况作出划定。无论如何,这场事故叫人揪心,所幸抢救及时,没有造成重大伤亡。
河北承德一公交车与货车相撞,到底是谁的责任,还需要交警根据现场来进行调查,然后才能给出结论。两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划分责任是要根据交通法来判定的。一般出现交通事故,会是一方全责,或者双方有主次责任,这样来进行划定。
事情发生在河北承德,一辆公交车在和货车相撞后,跌落了山沟,而后公交车因为是新能源公交车,电池受损进而引起了大火。很显然,这是一起事故,究竟是公交车的责任还是大货车的责任,不能轻易地下结论,要详细地勘察后,才能得出结论。此次事故造成了一些乘客受伤,据悉,一共有九名伤者,其中有两名受伤非常严重,其余的七名受伤比较轻微。公交车已经坠落山沟并起火,大货车也不能幸免,大货车已经侧翻,而且车头受损非常严重。
有时候交通事故突然发生的时候,保持冷静,第一时间选择自救才是最正确的。遭遇事故的时候,车门是第一选择,若是车门打不开,可以选择天窗或者用应急锤子来敲碎玻璃逃生。如果车辆落入水中,在逃生的时候要评估自身的能力,若是不会游泳,可爬至车辆的上方等待救援,不可轻举妄动。事故往往是突如其来的,在遭遇事故的时候,有强大的心理素质,迅速观察周边选择逃生,才是最关键的。
此次河北承德公交车的大火已经被扑灭,消防人员称,因为电池并未完全消耗殆尽。目前,电池还未被拆除,但是消防人员没有离开,还在继续观察,以防电池再次爆燃。消防员和急救车的及时赶到,才让此次的事故,损失最小,人员伤亡情况降到了最低。消防员和医护人员,可谓是生命的挽救者。
河北承德一公交车与货车相撞,目前还有官方通告。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对责任划分自行协商不成功的,可以等待交警到达交通事故发生现场后,对双方车主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理,从而确定是一方全责或者是双方主次责任等责任判定。 如果责任明确,可以直接由责任方向保险公司报案,双方都有责任,则根据责任比例和险种走相应的保险,例如甲乙两车相撞,甲乙双方都有交强险、三者险和车损险,甲方需用交强险和三者险赔付乙方由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车损险承担自己责任部分的损失。
都有责任,货车在路上只要不是因为超载或者疲劳驾驶,公交车合法停靠站不超员等因素,是不会相撞的。
公交车与货车相撞一般都是货车的责任,具体情况还要以交警的事故认定的情况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