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算不算诈骗

2025-04-01 19:5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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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首先有必要说明一下,这个区的公安分局和检察院都太不负责任了!这个所谓的义源租赁公司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案件标的额远远超过刑事立案的标准,已构成合同诈骗罪。
所谓合同诈骗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本案中,你们双方在签订租赁合同的过程中,被告义源租赁公司隐瞒了关于合同标的物的真实情况,没有明确告知该土地范围内的房屋将要被拆迁的事实,使原告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了租赁合同,导致原告利益受到重大损失,涉案标的额已经达到刑事立案的最低标准,而且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况,故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刑事立案。
既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都不予受理,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你们可以直接向该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回答2:

  只要满足两个条件即构成诈骗:一是嫌疑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二是嫌疑人虚构了一些事实或隐瞒了一些情况,从你描述的情况看,嫌疑人的诈骗行为视成立的。
  另外,只要报案公安机关就应该立案,具体的证据和事实情况是公安机关的责任范围,构成何罪是法院的职权范围,不予立案是不正确的。

  拓展:诈骗罪的定义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
关于数额的认定,根据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一般高院的解释是2000以上为数额较大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虚构的事实,是指根本就没有发生或者没有事实根据的事实。
隐瞒真相,是指将真实情况隐去的行为。

回答3:

可以认定为诈骗罪。因为他不具备履行能力,而且有明显的非法骗取财物的目的,
但是现在对于房地产这块的合同诈骗问题,普遍存在只按照经济纠纷来处理的恶习,所以才会有一房多卖,一地多卖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