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要每年都要年审吗?

居住证要每年都要年审吗?
2025-04-03 00:57:2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每年需要签注1次。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扩展资料

以佛山市为例:

办理程序如下:

1、流动人口持所需材料到租赁房屋所在地村(居)委会进行申报居住证地址信息的核查并录入流动人口信息,出具回执给办理人,(村)居委会出具核查登记表连同其它证明材料送到镇(街)行政服务中心进行居住证办理手续;

2、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核查流动人口信息,出具回执单;将材料转交到辖区流管服务站;

3、镇(街)流管办每周两次到区制证中心领取已出具的《居住证》,并将居住证转交镇(街)行政服务中心;

4、受理十个工作日后,流动人口可凭本人身份证和受理回执领取《居住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居住证

参考资料来源: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居住证续期

回答2:

每年需要签注1次。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扩展资料

续签所需材料:

1、申请通知单

2、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

(1)、居住在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3、劳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4、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清单(提供一年缴费记录,就近六个月内无补交记录)。

5、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备注:公民身份证出现地址、姓名变更需要开具户籍证明(户籍地派出所开具)。公民身份证号码变更你的还需提供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公民身份证号码更正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居住证续期

回答3:

居住证是每年都需要签注(年 审)一次的:
1、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10条的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
2、持本人的身份证、居住证等,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3、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居住证暂行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回答4:

是滴!

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3号)

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回答5:

居住证有效期为一年。《居住证》每年签注(续期)一次。

 持证人应当在其《居住证》每届满1年前30日内,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签注手续。

  持证人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在60日内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