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能够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范围,不能超出其权利能力所限定的范围。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通过法人的机关来实现的。机关是法人的组成部分,机关对外以法人的各义进行的民事法律行为,就是法人本身所为的行为,法人通过其机关实际取得权利并承担义务。
法人有时也通过代理人进行民事活动。代理人根据法人的委托,以法人名义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从而实现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扩展资料:
法人独立参与民事活动,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是由代表机构进行的。所谓代表机构即是代表法人为意思表示的机构。在企业法人,该代表机构谓之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以法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时,法定代表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就是法人本身的意思表示,而不是法定代表人个人的意思表示。
所以,应由法人承受法定代表人意思表示的效果。自然人的行为能力与权利能力不一定一致,该不一致以法律设立监护人或代理人制度化解。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法人民事行为能力
民法通则:
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合同法: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消的权利。撤消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合同法解释
10,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
法人权利能力与经营范围之关系:合同法解释10条
禁止性规定:限制经营/特许经营/法律,行政法规(不包罗其他立法文件)禁止经营
机关法人签定的营利性质合同为无效行为
同意这位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