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并购的三种模式?

2025-04-14 15:3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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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法人股协议转让模式:即通过上市公司(风险企业或风险投资人)法人股股权的有偿转移,达到并购公司买壳上市的目的,在操作中通常采取法人股标购和法人股协议转让的模式。 并购流通股模式:通过深沪证券二级市场来实现,通过提高在证券市场上购买上市公司(风险企业或风险投资人)的股票达到控股比例,即可实现实“壳”上市的目的。新出台的(证券法)虽对二级市场并购的条件有所放宽,但由于操作成本相对较高,一般公司仍难以承受。
混合模式:即在实际买壳上市操作中,上述两种模式的综合运用。
在上述三种方式中,法人股协议转让方式具有明显的优越性,是一种与二级市场并购相对应的方式,指在二级市场以外,由双方订立一个转让协议,制订一个转让指导价,进行法人股转让,从而达到参股或控股的目的。在我国现行法规及贸本市场建设条件下,该方式并购对象样本大、成本低,而且整个并购活动可以一次性完成,避免节外生枝,因而并购效果和成功率都会大大提高。
并购的基本程序
1、对目标企业(风险企业或风险投资人)的审慎调查:如风险企业或风险投资人的法律地位及股权或资产状况,如股权所茗者(风险投资人)附设的担保物权(股权质押)或资产所有者(风险主业)附设的担保物权(资产抵押)及司法限制权力(则法院对上述股权或资产的查封)等等;
2、对目标企业(风险企业或风险投资人)进行资产评估;
3、对目标企业(风险企业或风险投资人)债权债务进行清理;
4、确定并购的价格;
5.有关并购协议(产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等)的起草及签署;
6、办理资产转让或股权转让手续;
并购律师的角色和作用
在一个风险资本退出安排项目中,作为并购方律师的任务是:使并购方的并购方案合法化,并提出最低法律成本及最高效率相平衡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处理战略性法律事务,如市场开发、长期投资、合营合作等。协助处理预防性法律事务,如反不正当竞争监督、环境保护监督、合同签订与履行监督、诉讼过程监督、公司规章制度执行监督、知识产权管理监督劳动人事监督、投资风险监督和授权委托制度监督等”。

回答2:

股权并购,资产并购和混合并购三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