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的损失肯定与占便宜那个人得到的相同,而不应该考虑销售价格与成本的差价,所以是就是100元了。
如果考虑到成本是18元、标价21元,那么实际真实损失是 100 - 3 = 97元。
100元,难道那东西只算成本吗?他损失了一个赚钱机会,我认为应该是79元再加上标价21元,虽然实际上损失的具体是97元,其实真正损失的是100元;另外加上商业信誉,因为他实际行为上对别人使用了假钞,虽然是在无意中,不知情中,所以损失是很大的。。。。
专家有个屁用。。。。。。。。。。。。。。。
当然是97元,楼主只注意到店主赔给隔壁的街坊100元,没注意到刚才楼主在隔壁的街坊换到100元零钱。这样店主和隔壁的街坊之前应该是一正一负抵消为零,店主的损失只是18元的货物+79元自己的钱。
这样的题目我以前看过 我的答案据说是最自私的 而一个做生意的朋友的答案却是很“合理”的 这就是不同人从不同角度理解的结果
97元,他挣了3元钱,亏了100元钱,所以一共亏97元
双手赞成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