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资质审批需要那些材料?

2024-11-19 10:3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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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暂定资质核定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经营范围新增房地产开发业务的企业,应提供盖有“北京市工商局档案管理中心查询专用章”字样的变更登记备案审核表扫描件);

3、企业章程;

4、验资报告扫描件(经营范围新增房地产开发业务的企业,除提供原开业登记验资报告外,还应提供变更之日后的银行存款证明);

5、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简历和身份证扫描件;

6、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和身份证扫描件(外埠人员还应提供暂住证明)。

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企业,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项目核准批复文件的扫描件。

回答2: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企业章程;
(三)验资证明;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五)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
(六)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出示的其他文件。

回答3:

1、 企业名称预先登记
办理事项:企业名称预先登记
办事机构:工商行政管理局
办理地点:按工商局要求办理(北京区域可进行网上申报)
办理时限:2-3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持股东(投资人)资格证明领取《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填表→ 交表→ 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收费标准:无收费
提供材料:
⑴《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
[2]投资人资格证明
[3]特殊行业需要的其他文件(详细内容参看工商局一次性告知单)。

2、前置审批
前置审批是指企业登记注册前,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经营资格的审查。一般企业不需要。
根据北京市工商局《2006年北京市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目录》,将与区县级审批相关的项目及常见咨询的前置审批项目简列如下,共15类36项,请按需办理表格内事项。无前置审批的企业,则直接办理下一步。参考:《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目录》

3、开临时注资户
办理事项:入资(必须是股东之一亲自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办事机构:工商局指定银行
办理地点:银行或汇款
办理时限:资料齐全立等可取
办理程序:经办人当面出示所有股东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开户表单→领取开户通知书
收费标准:无收费
提供材料:以下仅供参考,请以各入资银行的具体要求为准。
⑴《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名录一份;
⑵所有自然人股东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在复印件注明各股东入资金额,法人单位出资的提交出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⑶新公司拟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银行指定格式)
[5]投资人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注:领取银行开户通知单后,投资人可把入资款打到此临时验资户中。
①自然人出资:现金或银行通存通兑存折或卡;
②法人出资:出资单位支票或汇款。

4、办理法定验资手续
办理事项:办理法定验资手续
办理机构:各法定验资机构、会计师事务所
办理时限:根据申办企业提供材料情况是否齐全而定
收费标准:注册资金30万元(含)以上,按注册资金的2‰收取;30万元以下收费600元。
提供材料:根据各申办企业情况不同,提供材料的要求也不同,以下内容仅供参考。
⑴《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⑵填写完整的《企业设立申请书》;
⑶由入资银行开具的入资单;
⑷全体股东资格证明;
⑸公司章程;
⑹法人股东单位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有的区不用)。

5、工商注册的审批、领取营业执照
办理事项:工商注册、营业执照批复
办事机构:工商局
办理地点:工商局窗口(咨询电话:1601315 )
办理时限:受理后五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
填写并提交《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材料→领取《准予设立(变更、注销、撤销)登记(备案)通知书》→交费→5个工作日后持《准予设立(变更、注销、撤销)登记(备案)通知书》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收费标准:注册资(本)金1000万以下的,按0.8‰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0.4‰收取;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营业执照工本费10元/个
提交材料:由于企业的性质不同,提供的材料也不同,其中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其他类型企业请参照办理,或咨询工商分局窗口,或北京公司注册网)
⑴《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⑵公司章程(提交打印件一份,请全体股东亲笔签字;有法人股东的,要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
⑶法定验资报告;
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⑸股东资格证明;
⑹《指定(委托)书》;
⑺《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⑻经营范围涉及许可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9]办公场所证明(租赁协议、产权证等)
[10]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公司还应提交打印的与公司章程载明的股东姓名(名称)、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出资额一致的股东名录和董事、经理、监事成员名录一份。

6、企业印章备案及刻制
办理事项:备案及刻制印章
办事机构:区公安分局及其指定的刻字社
办理地点:投资服务大厅公安分局窗口备案,区公安分局指定的刻字社刻章
办理时限:备案立等可取;刻章价格不定(属于企业行为,由刻字社自行定价)
办理程序: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到公安分局窗口备案→公安分局在营业执照副本上印核准章→在指定的刻字社刻制公章、财务章、合同章、人名章等印鉴
收费标准:公安分局备案免费,刻章费:(此为行业规范价格,仅供参考)共计365元(其中财务章180、公章70元/枚、合同章70元/枚、人名章45元/枚)
提供材料:
⑴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⑵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⑷全民、集体企业、企业的分支机构,出示上级主管部门的介绍信;有限公司参股股东中,包括法人股的应持其中一家法人单位介绍信。
[5]刻制印章申请

7、企业法人代码登记
办理事项:企业法人代码登记
办事机构: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办理地点:投资服务大厅质量技术监督局窗口(电话:1601365)
办理时限:受理后5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领表→填表→提交资料→交费→持通知单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收费标准:30元/套
提供材料:
⑴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⑵单位公章;
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法人单位提交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⑷集体、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非法人单位提交上级主管部门代码证书复印件;
⑸单位邮编、电话、正式职工人数。

8、税务登记
办理事项:税务登记(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办理)
办理地点:区投资服务大厅地税局窗口
办理时限:立等可取
收费标准:10元/套(税务登记工本费)
提供材料:“个体经济”可不报送以下的⑵、⑷、⑸项材料
⑴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⑵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⑷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可后补);
⑸公司或企业章程原件及复印件;
⑹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⑺印章;
⑻从外区转入的企业,必须提供原登记机关完税证明(纳税清算表);
⑼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材料。

9、国税登记
国地税登记证已经合一,在地方税务填表打照,国税登记。

10、统计登记
[1]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提交文件齐全、有效,即时办理统计登记证。

11、建委资质(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
申请人登录北京市建设网(www.bjjs.gov.cn)网上办事大厅,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暂定资质核定审核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经营范围新增房地产开发业务的企业,应提供盖有“北京市工商局档案管理中心查询专用章”字样的变更登记备案审核表扫描件);
[3]企业章程;
[4]验资报告扫描件(经营范围新增房地产开发业务的企业,除提供原开业登记验资报告外,还应提供变更之日后的银行存款证明);
[5]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简历和身份证扫描件;
[6]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和身份证扫描件(外埠人员还应提供暂住证明)。
由公司所在地的区建委审核上述文件的原件,报送彩色扫描打印件。

12、开设银行账号
办理事项:在银行开户
办事机构:面向企业的银行分支机构
办理地点:就近银行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立等可取
收费标准:各银行规定不一样
提供材料:请根据各入资银行的具体要求为准,以下内容仅供参考。
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⑵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⑶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⑸公章、财务章、法人代表名章。

13、开转资证明和划转资金
办理事项:转资
办事机构:区工商分局开转资证明,在入资银行划转资金
办理地点:投资服务大厅工商分局转资窗口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立等可取
办理程序:在工商分局窗口开具转资证明→在大厅内入资银行划转资金
收费标准:不收费
提供材料:请根据各入资银行的具体要求为准,以下内容仅供参考。
⑴工商局开具的转资证明(出具《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交存入资资金凭证》的企业留存联、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方可领取转资证明);
⑵股东之一(原办理入资的股东亲自来办)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转资;
⑶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
⑷开户银行的开户许可证原件和交换号;
⑸入资时的原始进账单及印签卡(副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