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合同法》第215条的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无论当事人堆租赁期限是否作出了约定,都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应该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及给承租人必要的准备时间。根据你的陈述,你们之间的租赁合同前面的一年是有效的,后面的约定没有采用书面合同的方式,视为不定期租赁,房东可以随时要求解除合同,并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房东在房屋租赁合同期限内解除租赁合同的,是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形,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赔偿,没有约定的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
根据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即使房屋发生买卖所有权发生转移,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依然有效。租赁合同应当执行到租赁期满。
如果房东要求解约,你可以按照最初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违约条款要求赔偿。
没续约合同不怕,你交的续租租金收据就是证据啦.
可讨以下赔偿:
1.按你原来合同中已约定的违约金进行赔偿
2.让房东退还预交的押金和剩余租金
3.双方协商赔偿
买卖不破租赁。
比如《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民通意见》119条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合同对租赁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