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上除了至亲关系和司法人员以外的人是不得与外国犯人取得联系的,既是为了确保司法工作的实施也是利于安全防范工作。外国人想要探访罪犯就要取得大使馆的合作,再由使馆出面与监狱交涉,如果是中国人想要探访又没有亲属关系基本上是没有可能的。除非有公安部首长的指令或者忠直单位的疏通,这又是很麻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