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以夫妻双方一方在香港上学,另一方陪读的话,陪读的一方可以在香港工作吗?多谢

2024-12-04 22: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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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补充]
除非很特别的情况或你的才能比较特别,否则一般的工种都不会批!这是十分肯的,十份申请,正常情况十份失败!

随同来港的受养人不可以在港工作。根据香港法例:

内地居民如根据有关计划或安排获准来港工作或修读香港大专院校所举办的全日制课程或根据优秀人才入境计划来港,其配偶及十八岁以下未婚及受养的子女可以「受养人」身份申请来港居住。获准在本地就读人士的受养人,除非得到入境事务处处长的许可,否则不可在本港从事雇佣工作。如申请人根据「输入内地人才计划」来港工作,其受养人应填写申请手表格ID(C)962(中文版本)或ID(E)962(英文版本)。其他受养人应填写申请表格ID(C)936(中文版本)或ID(E)936(英文版本)。受养人的来港申请书可与申请人的申请书一并递交,或在申请人抵港后才递交。除申请人的配偶及十八岁以下未婚及受养的子女可以「受养人」身份申请来港外,申请人的其他受养人的申请,概不受理。

以受养人身分来港居留
保证人如属香港永久性居民或不受逗留期限约束的香港居民(即享有入境权或可无条件逗留的人士),其下列受养人可申请来港居留:

(a)其配偶;
(b)其18岁以下未婚及受养的子女;以及
(c)其年龄在60岁或以上的父母。

保证人如属获准来港就业(以专业人士、投资者或受训人士的身份)、就读或以资本投资者身份或根据优秀人才入境计划来港的人士,其下列受养人可申请来港居留:

其配偶;以及
其18岁以下未婚及受养的子女
39A.以就读身份来港人士的受养人,除非取得入境事务处处长的许可,他们不可在本港从事雇佣工作。

获准来港工作的人士(以专业人士、投资者或受训人士的身份)或以资本投资者身份来港的人士,其受养人如被施加“不得从事雇佣工作”的逗留条件,可向刖呈挛翊ι昵氤废�枚毫籼跫�?

受养人如获撤销“不得从事雇佣工作”的逗留条件或不受工作限制,将不会被禁止在本港从事雇佣工作。

以受养人身分来港定居的申请,如符合下列条件,可获优先考虑:

申请人与保证人能提供合理的关系证明;
申请人没有任何已知的不良记录;以及
保证人能够把受养人在港的生活条件维持在基本水平以上,并为他/她提供适当的居所
这项入境安排并不适用于:
内地的中国居民(除非其保证人为获准根据内地居民来港就业或就读等计划或安排来港的人士或根据优秀人才入境计划来港的内地居民);
以单程通行证计划以外途径取得澳门特别行政区居留身分并现居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前内地中国居民;以及
阿富汗、亚尔巴尼亚、古巴及朝鲜的国民。
根据第7段获准来港就业或根据第48段获准透过优秀人才入境计划来港的海外中国公民的受养人,如符合在紧接申请前已在海外居住满一年的规定,亦可申请来港。申请人亦须符合上文第38至40段的准则及其他一般入境规定。

回答2:

只可以申请3个月多次往返或单次往返的探亲证.还是不可以拿到工作准证的.没有身份证就不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