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到人要多少小时内报警有效,多少小时报保险有效?

2025-04-13 10:09:4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撞到人最好还是报警,因为不知道以后会发生什么事情,到时候你想讲也讲不清楚。
报警的话,一般没有什么大问题的话,当场就可以达成和解协议书,有交警签字确认什么的,可以省掉后面可能出现的麻烦。
不知道你是哪里人,我们这边处理还挺快的,没大事的话不会扣车。
保险的话,也是那句话,你怕不怕将来要赔更多?怕的就说一声。莫因小失大。

回答2:

在你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就应该向保险公司和事故科报案,要是人伤好处理的那,就可以向保险公司撤案,要是人伤麻烦那,毕竟还有事故科,应该还保险一些,只是建议

回答3:

马上报保险公司 也要报警 如果最后花费少 你再给保险公司撤案就行了 只有报案 最后没有赔偿是不会算一次事故的 续保不会涨保费

回答4: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条 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二)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三)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四)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五)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六)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七)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八)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并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五项情形之一,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可以在报警后,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停车位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
第十二条 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若发生保险事故,客户应当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根据相关条款规定,索赔申请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各保险公司规定时间)内通知保险公司。否则,索赔申请人应承担由于通知延迟致使本公司增加的勘察、检验等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迟延除外。

回答5:

有问题在报警吧!现在你们是协商解决的!只要有医生的证明,应该没问题!等等看看吧!你担心会涨,就等等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