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没有签订合同,只有收据。现在房子不卖了,对方要求双倍返还定金,请问着有法律效力吗?

2024-12-03 05: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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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0、这个收据实际形成了买卖合同,虽然他的名字是收据,但内容充分,应该定为合同。
1、这涉及到一个表见代理问题,什么是表见代理,即对方有足够的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限。这里是你关系密切的父亲帮你签的字,一般是构成表见代理的,虽然你没有出具委托证明。2、再者,即便你坚持不承认你父亲的签字效力,说你父亲是无权处分。这是一回事,但并不妨碍你父亲签字收据的合同效力。即,你不承担违约金,你父亲就要承担。
3、中介合法与否,并不影响合同成立的效力。中介无资质,要受到行政处罚,但并不意味着他进行的民事行为无效。打个比方,生育第四胎违法,但不意味所生小孩无民权。
4、如果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是要返还双倍的。但这并不排斥你与对方再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