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前,法律对此并无明确的规定。相关法律只是说不能扣公民的身份证,其它证件没说。这样还真不好说他不合法,但真的是不合情理!
2、对校方的管理来说,这样做是防止教师随意跳槽。你不给,可能工作没了。到教育局投诉,你赢了,但工作也没了。
3、对教师一方来说,扣教师证与押金,比较伤感情。而且,当想要离开学校另找工作时,校方可能多方为难,无法及时拿回教师资格证,甚至有借口已经丢失的,给教师一方增加很大的烦恼。
4、扣压金,这个没什么办法拒绝。你要不给,这工作可能就没有了。给了,要走的时候,很难拿回来。去教育局投诉,你可能赢了,但工作没了。
5、扣教师资格证,如果已经扣了,可向校方提请发还,理由是要考另一科目的教师资格证,要用现在这个资格证验证。要回证件后,如果校方索要,给个复印件!他们一般不会因为你不给原件而开除你。
如果还没扣,绝不要给原件,给复印件。
是违法的,法律应该明文规定。如果你又押扣证件又扣押金,这样教师在工作期间就可任由校方宰割了。
当然不合法啊,如果是这样不要去就是,又不是只有这一家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