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宪法》规定父母子女之间有抚养教育、扶助的权利义务,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解除。这种解除之成立主要根据我国《收养法》关于收养成立后,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消除的规定。非经如此,亲生父母子女之间关系不得解除。双方订立的“解除父子关系协议”即使自愿达成也是无效的。
我国《继承法》第七条规定,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是否严重,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认定。
如果儿子有上述法定情况发生,也是会被剥夺继承权的。
当然,如果父亲的合法遗嘱没有分配财产给儿子。儿子也是得不到遗产的。
我国法律目前不认可这种“断绝父子关系”的协议,它是无效的。我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你与父亲之间的父子血缘关系属于身份关系,不属于合同法调整的范围。另外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和子女关系是一种血亲关系,血亲关系多因血缘关系而形成,血缘关系不能通过法律或其他手段人为加以解除。因此,你们之间的协议不能产生法律效力,作为儿子仍然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所谓的断绝父子关系协议是无效的。父子关系因为有血缘关系无法自行断绝,只有在合法的收养关系成立时,只有血缘关系的父子关系才能解除。
如果协议到公证处公证过那就是由法律效应的
而如果父亲没有留下遗嘱 那自然儿子无法分到遗产
那种协议应该是无效的吧。但是如果你没有尽到赡养的义务,恐怕你父亲的遗产你是得不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