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可以的~!最好能有确凿的证据证明他们是亲生的父子关系,这样的话你婆婆就直接告他重婚罪,然后要求离婚,并且不分财产给他~!法院最后能否完全统一这样的分配不一定,但是可以接受你们提这样的要求~!
你父母将房产过户给你们,属于赠与行为,哪怕签了买卖协议,但没付款,一样属于赠与(这方面的证据很好取得,因为这种交易必须你们夫妻都知道,而且买房的钱从哪里出的,你可以向他要证据.因此,你必须首先打这一个官司,确认该行为属于赠与合同,为下一步打好基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没有赠与合同约定,就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
你说的欺诈行为,必须要有证明,如果有,那么你们离婚时房产就不属于共同财产。
综上所述,我认为,结合你说的,你父母的赠与行为是一种附加义务的赠与,即以不离婚作为赠与的前提条件,如果你能取得你父母赠与的时候所约定条件的证据,这个官司十拿九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该证据举证的责任在你,而根据该规定第九条:“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三)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那么,如果你妻子第一次提出离婚的时间和房产过户时间相差不太远,而你又能找出证据证明两个时间的话,就OK了。 根据你所说的事实,你们第一次离婚是经过法院调解的,那么这个时间就能证实,房产过户的时间更能证实,你的官司十拿九稳。
此外,如果你们第一次打离婚官司的时候,如果法院调解相关文书能证实你妻子说的用房产换婚姻,那么可以直接据此向法院起诉赠与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