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扣考勤合理吗

2025-04-15 06:22:37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事假不发工资,病假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发工资。
  工资是劳动报酬,事假是因私事不出勤,自然不应有报酬,根据劳动部《关于试行企业单位工人职员在加班加点、事假、病假和停工期间工资待遇几项规定的通知》(59中劳薪字67号)第二条第1款规定,员工事假期间,一律不发给工资。实行月薪制的,应当按月薪÷月计薪天数21.75扣除工资。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9条规定,员工病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发给病假工资,具体标准由用人单位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自主确定。

回答2:

病假扣考勤是否合理,主要看和公司的合同规定,一般不出勤,是要扣考勤的。

回答3:

1、我们一般是考勤表据实记录病假和出勤情况
2、根据如下公式计算病假期间扣多少工资 月工资-病假天数*(月工资/21.75)
3、看一下工资余额,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了,按最低工资发 高于北京市最低工资的,比较按发放天数计算的工资和按扣减天数计算的工资,两者取高 前提是病假应有医生开具的病假条,可以后出示。

回答4:

为加强局机关组织纪律建设,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我局整体形象,特制订本制度。
(一)请假制度。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探亲假、年休假均需办理请假手续。请假须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送交办公室,病假要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探亲假按有关规定执行。一般工作人员:请假1天以内的,由科室负责人审批;请假2天以内的,由分管领导审批;请假2天以上的,报局长审批;科室负责人请假,由分管局长签署意见后报局长审批;局班子成员请假须经局长审批。
(二)年休假制度。工作人员按规定享受年休假,各科室在保证日常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认真安排好年休假。年休假不跨年度使用,平时请假应首先使用年休假期,全年未使用年休假的,不得延至下年度使用。
(三)请假经批准后才能离岗,如遇特殊情况,在假期满后不能按时返回的,事后必须说明情况,补办请假手续。凡未经请假或请假不准擅自离岗的,作旷工处理。
(四)各类请假与工资待遇挂钩。每月各科室应将考勤情况进行汇总,并将请假人员情况书面告知计财科。计财科经与办公室核实后,按照财务规定计算出应当扣除工资部分,在下一月工资发放时予以扣除,并告知本人。并与年终奖金挂钩。
(五)因公出差、开会等工作。市内的,一般工作人员须经科室负责人同意,科室负责人须经分管局长同意;市外的,均须经局长同意,并及时将去向告知办公室。
(六)干部职工参加自学、职称考试经局领导批准同意的,原则上按照公假,不作为请事假而扣发工资。
(七)各单位应建立相应的考勤登记制度,指定专人填写每月考勤登记表格。请假人将请假单先向本科室登记后,再送局办公室留档。全局机关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上下班制度,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做到出满勤,出好勤,提高工作效率。为严肃考勤制度,办公室将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各科室的考勤情况进行检查,凡发现考勤不严格或弄虚作假的,追究科室负责人责任。
(八)局属事业单位参照本制度执行
2.
考勤请假管理制度
为了严肃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提高办事效率,保证机关工作顺利进行,更好为基层服务,特制订本制度:
一、实行上、下班考勤制度,由股、室负责人和办公室考勤登记相结合,全体工作人员,均应根据县政府规定作息时间上、下班。
二、全体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无故不得迟到、早退,凡超过规定上班时间 15 分钟以上,按迟到处理,超过规定上班时间 45 分钟以上,按缺勤处理,提前 15 分钟以上擅自离岗下班的按早退处理。(因特殊情况经股、室负责人同意离岗例外),无故迟到、早退一次扣奖金10元,每月累计五次,作旷工一天处理。
三、因并因事不能上班,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请病假三天以上须医院医疗证明。情况特殊无法办理请假的,可电话请假,事后补办手续。病假、事假应及时到办公室登记、销假。无故超假按旷工论处,请事假每月不得超过三天,超过一天扣奖金10元。
四、请假审批权限。各股、室工作人员都必须按级请假,须经股、室负责人同意。一天以内,一般工作人员由各股、室负责 二天以内由股、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主任审批,三天以上(含三天)由分管主任签署意见后报主任审批,十天以上,由中心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股、室负责人请假三天以内由分管主任审批,三天以上由分管主任签署意见后报主任审批,十天以上,由中心领导班子集体决定,副主任请假由主任审批,主任请假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工作人员准假后,一律到办公室登记,然后交代好工作,才能离开岗位。
五、在正常工作日内,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来中心办理业务,经办人员不在岗,受参保单位人员投诉,经查事实,按旷工处理。
六、凡请探亲假、年休假、婚丧假、产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要求享受年休假、婚假等工作人员,应提前五天提出申请,须经股、室负责人同意后报主任审批,然后报办公室备案方可休假。按批准期限,按时返回工作岗位。向批准者和办公室销假,续假必须事先办理手续。
七、凡请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或逾期无正当理由不归者,按旷工论处,每旷工一天扣发考勤奖50元,半天扣25元,若全年连续旷工十五天或累计超三十天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中心成立考勤检查监督小组,对工作人员外出,考勤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由中心主要领导检查,办公室主任协助,各股、室必须如实向考勤检查组反映股、室人员的去向。如抽查发现各股、室人员去向不明。事后需说明原因,不能说明原因的,当事人当班次按旷工处理。
九、实行奖惩制度。办公室每季度对考勤情况进行统计,并反馈给当事人,交主任签字后执行。
大 厅 值 勤 制 度
为进一步加强中心办事大厅的日常管理工作,创建一个安全、整洁、文明的办公环境,促进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一、值勤的主要职责。负责监督办事大厅的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仪表言行、考勤登记、卫生清洁、安全措施等。
二、值勤人员安排。值勤工作由现有大厅工作人员完成,(分三组,一组为鲍玉芳、陈正利、泮礼帅;二组为杨琳,周瑞云、陈菊仙;三组为郑高鹏、彭仙玲、何庆宇)。每组值勤三周,三位股长为值周组长。今后如遇工作人员变动,由办公室作出相应安排。
三、值勤管理,值勤人员每天早上提前10分钟到岗,做好卫生清洁工作,保证地面、桌、椅清洁、整齐,门窗开关、电器开关。督促工作人员整理业务资料,督促本单位以外人员不得进入大厅工作区。值周组长同时负责值周期间的大厅工作人员的考勤工作。
四、值勤考评。全体工作人员要树立高度安全、卫生意识,培养良好的生活工作习惯。值勤人员要认真负责做好值勤管理工作,中心领导对值勤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没有尽到值勤责任的人员将取消年终评优资格。

回答5: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等有关规定,任何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期。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时,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也就是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该规章对医疗期的期限作了具体规定。1951年政务院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和1953年原劳动部发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1995年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支付问题作了规定。
——————————————————————————————————————
病假一般来说是算出勤的,但是不能超过公司规定的工作日范围。

举个例子:本月天数为30天,工作日为25天,当事人从16日开始请病假,15日之前的全勤。

那么本月出勤为13+12天=25天,如果考勤成13+15天,那请假的人比不请假的人上班还多,这个显然是不合适的。
所以:
1、一般是考勤表据实记录病假和出勤情况。
2、根据如下公式计算病假期间扣多少工资 。
月工资-病假天数*(月工资/21.75)
3、看一下工资余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了,按最低工资发 。高于当地最低工资的,比较按发放天数计算的工资和按扣减天数计算的工资,两者取高。 前提是病假应有医生开具的病假条,可以后出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