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租房后可以买新房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对买新房是没有任何影响的,只是买了新房后必须退还原来承租的公租房。
具体法条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内容如下: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一)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二)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
(三)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承租人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为其安排合理的搬迁期,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缴纳。
搬迁期满不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确无其他住房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缴纳租金;承租人有其他住房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扩展资料:
买新房后不退回公租房的法律后果: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公共租赁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
如果你申请了公租房,你是没有产权的,所以对你购买商品房是没有限制的。但是,根据规定:“承租人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地区获得其他住 房的,或在租赁期内超过政府规定的收入标准的,应当退出公共租赁住房”,也就是说你一旦购买了商品房,可能就会是去公租房的资格。
可以买,没有影响,但如果你买了新房也就意味着失去了公租房的资格。
原因
1.如果你申请了公租房,你是没有产权的,所以对你购买商品房是没有限制的。
2.但是,根据规定:“承租人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地区获得其他住 房的,或在租赁期内超过政府规定的收入标准的,应当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3.也就是说你一旦购买了商品房,可能就会是去公租房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