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 是指具有全国性政治、经济意义的主要干线公路,包括重要的国际公路,国防公路、连接首都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首府的公路,连接各大经济中心、港站枢纽、商品生产基地和战略要地的公路。在中国国道采用数字编号,分为四种编号方式,一类是放射状的,这些公路排序都是“1”字开头;第二类是南北向的,以“2”字开头;第三类是东西向的,以“3”字开头,第四类是“五纵七横”主干线,以“0”字开头。
省道(provincial highway) ①省道又称省级干线公路。在省公路网中,具有全省性的政治、经济、国防意义,并经省、市、自治区统一规划确定为省级干线公路。由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主管部门负责修建、养护和管理。国道中跨省的高速公路由交通部批准的专门机构负责修建、养护和管理。 ②省道的编号,以省级行政区域为范围编制。省道放射线的编号,由省道标识符“S”、放射线标识“1”和两位数字顺序号组成,如S120;北南纵线的编号,由省道标识符“S”、北南纵线标识“2”(偶数)和两位数字顺序号组成;省道东西横线的编号,由省道标识符“S”、东西横线标识“3”(奇数)和两位数字顺序号组成。
城市道路
通达城市的各地区,供城市内交通运输及行人使用,便于居民生活、工作及文化娱乐活动,并与市外道路连接负担着对外交通的道路。
县道(county highway) 县道是指具有全县(县级市)政治、经济意义,连接县城和县内主要乡(镇)、主要商品生产和集散地的公路,以及不属于国道、省道的县际间公路。县道由县、市公路主管部门负责修建、养护和管理。
乡道
乡道又称乡村公路。为直接或主要为乡村经济、文化、生产、生活服务以及乡村与外部联系的公路。乡道由县统一规划,由县、乡(人民政府)组织修建、养护和使用。
街道
街道,原义指两边有房屋的比较宽阔的道路。中国大陆地区不设市辖区的城市(即县级市)、较大城市市辖区的行政分区。直辖市以及副省级城市的街道属于正处级行政区,地级市以及县级市的街道属于乡级行政区管理机构为街道办事处——市辖区政府或县级市政府的派出机关。根据民政部的统计,1997年12月31日大陆全境街道建制为5678个,2004年12月31日为5904个。
国道—G 省道—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