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缓刑还能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吗?

2024-11-20 17: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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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能。  

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制度,被宣告缓刑说明构成犯罪,自然不能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  

(一)建立犯罪人员信息库  

为加强对犯罪人员信息的有效管理,依托政法机关现有网络和资源,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分别建立有关记录信息库,并实现互联互通,待条件成熟后建立全国统一的犯罪信息库。  

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录入的信息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犯罪人员的基本情况、检察机关(自诉人)和审判机关的名称、判决书编号、判决确定日期、罪名、所判处刑罚以及刑罚执行情况等。  

(二)建立犯罪人员信息通报机制  

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将生效的刑事裁判文书以及其他有关信息通报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  

监狱、看守所应当及时将《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寄送被释放人员户籍所在地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将《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期满通知书》寄送被解除矫正人员户籍所在地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  

国家机关基于办案需要,向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查询有关犯罪信息,有关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三)规范犯罪人员信息查询机制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分别负责受理、审核和处理有关犯罪记录的查询申请。  

上述机关在向社会提供犯罪信息查询服务时,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关于升学、入伍、就业等资格、条件的规定进行。  

辩护律师为依法履行辩护职责,要求查询本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记录的,应当允许,涉及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被执法机关依法封存的除外。  

扩展资料:  

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办理条件和程序(重庆市)  

1、公民个人需要申请出具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应当出具单位介绍信或有关调查函、加盖有单位印章的《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申请表》及您的证件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申请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是原件,原件不能留存公安机关的,应同时提交复印件。  

2、公民个人因特殊情形不能亲自递交申请的,可以委托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配偶或直系亲属代为办理,但是,应当另行提交委托书、委托人和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3、公安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及时进行核查,填写《办理有无犯罪记录证明审批表》,提出拟办意见,报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出具相应证明。对外出具的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应盖公安派出所行政章。  

经调查核实后,应当区分下列情形作出相应处理:  

(1)未发现违法犯罪记录的,应当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2)有违法犯罪记录,且有相关法律文书文本证明的,应当出具《有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重庆市公安局 关于开无犯罪记录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最高法 “两高三部”联合出台《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

回答2:

不能,有犯罪行为的人士,是不能出具无犯罪证明的

回答3:

缓刑是你犯罪了只是暂缓处罚而已,你也是犯罪了。因此无法再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回答4:

根据你的说法,估计是因为法院认定你再次发生危害行为的可能性或其他原因而暂缓执行的判决,并没有认定你无罪,也并非因你缓刑完毕而消除你的犯罪事实,因而不可以!

回答5:

  肯定不可以的,缓刑也是针对构成犯罪的人,明显与《无犯罪记录证明》冲突。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