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治·华盛顿(1732~1799),美国第一任总统,美利坚合众国奠基人之一。他出身于种植园主家庭,青年时代,醉心于军事艺术和开拓(tuò)西部的事业。美国独立战争爆发后,他当选为大陆军总司令,在敌强我弱,条件极为艰苦的情况下,领导美国人民打败了英国殖民军,赢得了独立。后来,他主持制定了联邦宪法,当选为首任美国总统,为国家和人民做出了很大贡献。美国人民尊敬地称他为“国父”。
最简单的说法,因为他是美利坚合众国的缔造者。
首先,他在美国独立战争中是一位成功的军事领袖。但事实上他决非是一位军事天才,当然也决不能与亚历山大和凯撒一类的将军相提并论。他的成功至少有一半是由于同他对垒的英军将领的出人意料的无能,另一半才是由于他自己的才能。但是应记住几位其他美国将领均遭惨败,而华盛顿虽说打了几个小败仗而最终却赢得了战争的胜利。华盛顿就任美国总统
其次,华盛顿是立宪会议主席。虽然他的思想对美国宪法的形成没有起重要的作用,但是他的支持者和他的名望对各州批准这部宪法却起了重大的作用。当时有一股强大的力量在反对新宪法,要不是华盛顿的影响,很难说这部宪法能实行得了。
再其次,华盛顿是美国第一任总统。美国有一位华盛顿这样德才兼备的人作为第一任总统是幸运的。翻开南美和非洲各国的历史,我们可以看到即使是一个以民主宪法为伊始的新国家,堕落成为军事专制国家也是易如反掌。华盛顿是一位坚定的领袖,他保持了国家的统一,但是却无永远把持政权的野心,既不想做国王,又不想当独裁者。他开创了主动让权的先例——一个至今美国仍然奉行的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