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税金及附加,一般根据当月销售额或税额,按照规定的税率计算,于下月初缴纳。其计算公式为:
1、消费税=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消费税税率;
2、城建税额=(当期的营业税+消费税+增值税的应交额)*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
3、教育费附加=(当期的营业税+消费税+增值税的应交额)*教育费附加税率;
4、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2%。
现行制度规定,市区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的提取比例为3%。
扩展资料
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发布之前,“营业税金及附加”核算的内容主要是: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等。
将“营业税金及附加”调整为“税金及附加”,同时核算范围也扩大到了原“管理费用”项下核算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
经调整后,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调整后这些税费不应该通过这个科目进行核算:
1、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不影响企业的经营利润,必然不会在“税金及附加”核算。增值税只影响企业的资产负债状况,只需要通过资产负债科目核算。如果进项税不能抵扣应该计入资产成本或费用,也不会计入“税金及附加”。
2、企业所得税是针对经营后所得征收的,而“税金及附加”核算的是在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税费,“税金及附加”影响的是“营业利润”之前的损益,所以企业所得税也不在“税金及附加”核算,在“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核算。
3、另外,还有一些税费需计入资产成本,比如:车辆购置税、契税、烟叶税、关税、耕地占用税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营业税及附加
税金及附加是指企业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相关税费。
计算营业税金及附加的方法如下:
1、如果是增值税企业,按其比率计算营业税金及附加,其中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与地方教育费附加分别按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7%、3%、2%计算缴纳。
2、营业税金及附加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应负担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温馨提示:以上解释仅供参考。
应答时间:2021-05-08,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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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一般是按你缴纳增值税的税额*7%为城建税,缴纳增值税的税额*3%为教育费附加
如果你的征税范围是涉及营业税的,那么缴纳的城建税为营业税*7%,缴纳的教育费附加为营业税*3%
销项,进项增值税的余额(差额)才是应缴税金;
营业税金及附加是根据应交税金来计算的,其中包括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维护等明细科目,属于地方税种,因地域不同各有差别,一般在10%左右。详细税目和税率须咨询税务部门。
所得税是依据利润来的,税率为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