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北京市为例,海关罚没车上牌需要提供的手续材料如下: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机动车的来历证明;
4、国产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原件;进口机动车《货物进口证明书》原件;海关监管机动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原件;
5、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6、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7、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8、属于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的,还应当提供《特种车辆警灯、警报器使用证》、主管部门出具的车辆使用性质的证明原件;
9、属于加装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的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还应当提供操纵辅助装置加装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11、属于代理登记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扩展资料
《机动车登记规定》中规定: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三)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机动车不符的;
(四)机动车未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或者未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
(五)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的数据不符的;
(六)机动车的型号、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者有关技术数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
(七)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八)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九)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十)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第十三条 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有效期为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将机动车档案交机动车所有人。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限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
申请机动车转入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档案,并交验机动车。机动车在转入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应当在转入地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相关证明、凭证和机动车档案,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入信息,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窗口办事指南-机动车注册登记
以重庆市为例,海关罚没车上牌需要提供的手续包括: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购车发票等机动车的来历证明;
4、国产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原件;进口机动车《货物进口证明书》原件;海关监管机动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原件;
5、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6、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7、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9、属于代理登记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扩展资料
《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中规定:
第六条 车辆管理所应当在计算机登记系统中录入下列事项,并将相应事项签注在《机动车注册/转入登记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的相应栏目内:
第八点 国产/进口:国产机动车录入“国产”;进口机动车录入“海关进口”、“海关罚没”、“公安罚没”或者“工商罚没”;
第九点 制造厂名称、车辆品牌、车辆型号:国产机动车按照国家公布的车型技术参数录入;国家不公布车型技术参数的机动车,按照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录入;进口机动车按照《进口机动车制造厂名称、车辆品牌表》(另行发布)录入;
第十点 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发动机号码:按照实际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发动机号码录入,但不包括起止符号;无发动机号码的,录入“无”。
参考资料来源: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管理平台-窗口办事指南-机动车注册登记
海关罚没车上牌,和普通车子上牌一样,先买税,发票金额的百分之十,车辆保险,需手动输入车辆信息,需要罚没证,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拍卖确认成交书,三样手续。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