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六章 民兵 第三十六条 民兵是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 民兵的任务是: (一)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头完成生产和各项任务; (二)担负战备勤务,保卫边疆,维护社会治安; (三)随时准备参军参战,抵抗侵略,保卫祖国。 第三十七条 乡、民族乡、镇和企业事业单位建立民兵组织。凡十八岁至三十五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除应征服现役的以外,编入民兵组织服预备役。民兵干部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不建立民兵组织的单位,按照规定对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进行预备役登记。 第三十八条 民兵分为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二十八岁以下的退出现役的士兵和经过军事训练的人员,以及选定参加军事训练的人员,编为基干民兵;其余十八岁至三十五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编为普通民兵。 根据需要,吸收女性公民参加基干民兵。 陆海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城市有特殊情况的单位,基干民兵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你真想参加的话,去乡镇街道武装部问问,每年都有军区组织的民兵以及预备役训练,即使不是退伍军人也能参加预备役训练这个没太严要求,因为是去充人头的,还有误工补贴,我们这好像是一天150,一般都是一两个月,真想参加的话和乡镇武装部的人多打交道,平时多联系,搞好关系,到时候上面说组织人员训练了就该通知你了,一般都是乡镇政府里的人,因为现在的情况大家也都知道,人员流动大,民兵不好组织,所以只要你去武装部就说咨询参加民兵训练的事,然后要个电话,没事多联系,这事十有八九就成了。现在民兵装备可好了,和PLA差别不大,只要是PLA有的民兵那里基本都能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