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木法律原则是指体现法的根本价值的法律原则,它是整个法律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出发点,构成法律体系的神经中枢。例如,现代法律中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基木法律原则是指体现法的根本价值的法律原则,它是整个法律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出发点,构成法律体系的神经中枢。
例如,现代法律中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基本人权不可侵犯原则等均为现代法律的基本原则。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司法机关处理一切案件,只能根据客观事实,不能以主观臆断为根据;只能以国家法律为标准、为尺度。
决不允许另立标准。
扩展资料:
法律原则的效力大体上体现在六个方面:
其一
是法律原则的效力普泛性地体现于一切法律条文的具体规定中,即只要法律条文发生法律的效力,也就意味着法律原则在起作用;
其二
是当具体的法律规则失去法律效力时,法律原则依然具有效力,从而以法律原则来补法律规则失效后的真空;
其三
是当法律规则的内容有明显漏洞时,法律原则以补漏的方式直接产生法律效力;
其四
是当法律规范之间出现冲突时,根据法律原则的一般规定来协调法律之间的冲突;
其五
是当法律规则的内容出现模糊时,借法律原则以明晰之;
其六
是当法律规则对有关的社会关系没有具体规定调整对策时。
参考资料:基本法律原则-百度百科
基木法律原则是指体现法的根本价值的法律原则,它是整个法律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出发点,构成法律体系的神经中枢。例如,现代法律中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基木法律原则是指体现法的根本价值的法律原则,它是整个法律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出发点,构成法律体系的神经中枢。
例如,现代法律中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基本人权不可侵犯原则等均为现代法律的基本原则。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司法机关处理一切案件,只能根据客观事实,不能以主观臆断为根据;只能以国家法律为标准、为尺度。
决不允许另立标准。
法律原则的效力大体上体现在六个方面:
首先
法律原则的有效性一般体现在所有法律规定的具体规定中,即只要法律规定具有法律效力,就意味着法律原则有效。
第二
当具体法律规则失去法律效力时,法律原则仍然有效,以法律原则填补法律规则失效后的空白。
第三
当法律规则的内容存在明显漏洞时,法律原则通过弥补漏洞直接产生法律效力。
第四
当法律规范之间发生冲突时,应根据法律原则的一般规定来协调法律之间的冲突。
第五
当法律规则内容含糊时,应以法律原则予以澄清。
其六
正是法治规范没有明确相关的社会关系来调整对策。
参考资料:基本法律原则-百度百科
合同的基本原则主要是:一、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二、自愿原则: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三、公平原则: 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诚实信用原则: 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五、权利滥用禁止和公序良俗原则: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在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A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B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的基本含义是:第一,任何公民都必须平等地遵守国家的法律,人人平等地享有法定权利和承担法定义务,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于法律之上的特权;第二,任何公民的合法权益,都平等地受到法律的保护,他人不得侵犯;第三,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平等地依法受法追究和制裁,决不允许其逍遥法外。
C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D司法责任原则
司法责任原则,是指司法机关或司法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侵犯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而采取的一种责罚制度。
--卢云主编、王天木副主编:《法学基础理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368-374页。
为了保障法律得到正确的适用,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确定了一系列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这些原则主要是:
(一)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二)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对这一原则的基本含义,可以从两个方面加以说明:
第一,以事实为根据,就是指司法机关审理一切案件,都只能以客观事实作为唯一根据,而决不能以主观想象、主观分析和判断作依据。
第二,以法律为准绳,就是审理案件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办事,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四)实事求是,有错必纠
--沈宗灵主编:《法学基础理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第2版,第368-378页。
在当代中国,法的适用同法的创制一样,最根本的原则是必须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此外,还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A.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B.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
C.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意味着:a.国家的司法权只能由国家司法机关统一行使,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行使司法权;b.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团体和个人的干涉;c.司法机关处理案件,必须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准确地适用法律。
D.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
E.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原则。
--孙国华主编:《法理学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430-439页。
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适用法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2.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3.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主权的原则。
--王果纯著:《现代法理学--历史与理论》,湖南出版社,1995年版,第356页。
……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也应当包括四个方面,即事实性原则、法律性原则、程序性原则和技术性原则。
A.事实性原则
B.法律性原则
法律性原则是指法律适用在实体内容上要符合法律规定和法律精神。……它包括准确合法原则、正当合理原则、平等对待原则,权利本位原则、有错必纠原则等等。
C.程序性原则
程序性原则是指适用法律活动过程和方式应当正当合理,遵循法定程序。它包括司法独立原则、权力原则、正当程序原则和工作效率原则等等。
D.技术性原则
技术性原则即在法律适用技术上反对擅断,进行科学合理地解释、推论的原则。它包括遵守效力与逻辑的原则、合目的性原则以及各部门法的一些特别原则。
--孙笑侠主编:《法理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70-173页。
法的适用的基本原则是指在法的适用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这些基本准则主要有下列几项:
1.司法法治原则
司法法治原则是指在法的适用过程中,要严格依法司法。依法司法既指依实体法司法,也要依程序法司法。
2.司法平等原则
司法平等原则是社会主义法律平等原则在司法活动中的具体体现。
3.司法权独立行使原则
司法权独立行使原则是指司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司法权。
4.司法责任原则
司法责任原则,是指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在行使司法权过程中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而应承担的一种责任制度。
--张文显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367-369页。
法的适用的基本原则是指在法的适用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根据法的适用的基本要求,法的适用的基本原则有以下几项:
(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二)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三)依法行政、司法独立原则
依法行政原则是现代法治国家公认的一项行政管理原则,它反映了行政管理的一般规律。依法行政有三项内容和含义。首先,执法主体的设立及其职权的设定必须要有法律依据。……其次,行政机关执法的内容必须合法。……再次,行政机关执法的程序必须合法律要求。……
司法独立原则是指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过程中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四)赔偿原则
法的适用的赔偿原则,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法的适用过程中,侵犯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应当依法予以赔偿的原则。
--卓泽渊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329-332页。
在当代中国,适用法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2.坚持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
3.坚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
4.坚持专门机关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
5.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
--甄玉金、彭志远主编:《新编实用法律辞典》,中国检察出版社,1998年版,第73页。
法律适用或司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以下三个:
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二.司法平等原则
三.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赵震江、付子堂著:《现代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433-441页。
法的适用基本原则:
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二.公民在法的适用上一律平等
三.依法行政与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葛洪义主编:《法理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80-383页。
法律的基本原则是某一方面法律的基本要求,具有以下几方面的基本功能:
一,立法准则。如民法的基本原则有“公序良俗原则”,民法的各种规定都应当符合这一原则的内涵;
二,法律解释依据。语言的表达能力总是有限的,法律语言也不例外,因此,虽然立法要求尽量清晰而避免歧义,但总会出现同一条法律规定有不太理解的情形,这条法律到底作何理解呢?即应以符合法律基本原则的含义为准。
三,补足成文法漏洞。法律再怎么详尽,也不可能把世间万事万物包含其中,总会有法律规定不到的,或者是新的情况出现,为了避免无法可依而让坏人钻空子的情形,这时要以该法的基本原则为依据来裁判案件。